工伤赔偿费怎么拿?拿不到或者拿少了怎么办?
咱们先说说,这工伤赔偿费,到底是个啥?简单说,就是你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了伤,或者得了职业病,用人单位就得依法给你一笔钱,补偿你的损失,这可不是单位“大发慈悲”,是法律规定的,是你应得...
说起工伤保险,咱们先得明白,它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也不是单位随便给点钱就完事的,它是国家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给咱们缴纳的社会保险之一,目的就是在咱们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时候,能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那这钱具体怎么拿呢?您别急,这得一步一步来,就像咱们打怪升级一样,得按流程走。

第一步:赶紧治 + 马上报!
万一在工作中出了意外,或者觉得身体不对劲,怀疑是职业病,第一时间肯定是赶紧上医院救治,命最重要!您得马上跟单位报告,单位知道了,就得负责起来,赶紧组织抢救,并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30天是个坎儿,单位要是超期没申请,或者根本就不想给您申请(这种单位就得好好说道说道了),那您自己、您的近亲属,或者您所在的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个1年期限也很关键,可别错过了!
第二步:工伤认定是“龙头”!
社保部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在60天内给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这个决定书可是个“硬通货”,它说了算您这事儿到底算不算工伤,拿到这个,您心里就有底了。
第三步:劳动能力鉴定定“身价”!
如果工伤比较严重,治疗终结后觉得身体功能受到了影响,比如手脚不利索了,影响以后干活了,那还得做个劳动能力鉴定,这个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委员会来做的,主要看您的伤残等级,是十级还是一级,不同等级对应的赔偿标准可是天差地别的,一般是在医疗终结或停工留薪期满后申请。
第四步:待遇核算支付,钱到手!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都搞定了,接下来就是算钱、领钱了,工伤保险待遇分好几块,比如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这个通常由单位按原待遇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后两项通常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具体看伤残等级和地方规定)等等,这些钱怎么算,由谁出(社保基金还是单位),《工伤保险经办规程》里都有详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会根据您的工伤认定结论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以及您的工资水平等因素,核算出具体的待遇金额,然后支付给您或者单位,再由单位转给您。
好了,流程说完了,那万一遇到糟心事,比如单位没给咱交社保,导致工伤了没法从社保基金拿钱;或者单位拖延不给申请工伤认定;或者咱对认定结果不服,觉得不是工伤;又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出来,咱觉得等级低了;再或者待遇核算下来,觉得钱少了,这可咋办呢?
别慌!办法总比困难多: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个真实点的例子(人物名称已做处理):
老王是一家建筑公司的木工,在一次搭设脚手架时,不小心踩空摔了下来,导致右腿骨折,事故发生后,公司老板派人把老王送到了医院,但之后就对工伤认定的事不闻不问,还说老王自己不小心,不算工伤,老王家属急得团团转,后来经人介绍找到了我。
我了解情况后,告诉老王家属,公司这种说法是不对的,老王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完全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由于公司不申请,我协助老王的家属收集了老王的工资条、工友证言、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在事故发生后的第2个月,以老王个人名义向当地社保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社保局经过调查,很快就出具了《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老王属于工伤。
在老王伤情稳定后,我们又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论为九级伤残,之后,因为公司没有给老王缴纳工伤保险,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都应由公司承担,公司一开始还想耍赖,说赔偿金额太高,我们便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仲裁委最终裁决公司支付老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十余万元,公司不服,起诉到法院,法院最终也维持了仲裁裁决,老王一家终于拿到了应得的赔偿。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遇到工伤不可怕,单位不配合也别慌,只要咱们手里有证据,走对了法律程序,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咱们聊了这么多,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不是我瞎掰的,关键的几条您可以记一下:
律师总结
工伤保险,是咱们打工人的“安全网”和“定心丸”,它的钱怎么拿,关键在于“及时报告、依法认定、科学鉴定、按规申领”这十六个字。
万一真遇上拿不到、拿少了的情况,您记住:
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您,工伤保险,关乎咱们每一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多了解一点,关键时刻就能派上大用场!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找我聊聊。
说起工伤保险,咱们先得明白,它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也不是单位随便给点钱就完事的,它是国家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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