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了待遇怎么算?钱该怎么领?山东老乡必备的工伤保险指南
老乡们,咱们出来干活,图的就是个平平安安,多挣点钱改善生活,可万一,我是说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出了意外,受了伤,那可真是让人揪心,这时候,工伤保险就像咱们的“护身符”,能给咱们提供实实在在的保障,但这...
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个平平安安,多挣点钱改善生活,但天有不测风云,工作中难免有意外,一旦发生工伤,大家千万别慌,也别觉得是自己倒霉就认了,工伤保险就是咱们国家给劳动者的一份保障,是咱们应得的权益!
工伤待遇咋领?这几步得走对!

想拿到工伤保险待遇,可不是一拍脑袋就能成的,得按部就班来:
第一步:赶紧就医,保留证据!出事了,第一时间肯定是救人要紧!赶紧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看病的所有票据、病历本、诊断证明,都得妥善保管好,这都是以后算账的依据,丢了可麻烦。
第二步:申请工伤认定,这是关键!这步太重要了!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谈后面的待遇。
第三步:劳动能力鉴定(如果伤情影响劳动能力)如果工伤比较严重,治疗终结后觉得身体某个部位不行了,影响以后干活挣钱,那还得做个劳动能力鉴定,看看伤残等级(一到十级,一级最重),这个鉴定结果直接关系到能领多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第四步:核算待遇,申请领取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都搞定了,接下来就是根据鉴定结果,算一算能领哪些待遇,多少钱,然后就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申请领取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单位也要支付一部分,具体哪些由谁付,后面法条链接里会说。
单位不给办、自己一头雾水,咋办?
这是咱们最常遇到的头疼事。
以案说法:
就说咱们湖北武汉的老王吧,他在一家建筑工地上干活,去年夏天,不小心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腿骨折了,当时工头把他送到医院,垫付了一部分医药费,就想私了,给个万把块钱了事,老王老实,一开始也有点懵。
后来老王的儿子小张回来,觉得不对劲,上网查了查,又咨询了一下懂行的人,知道这属于工伤,远不止这点钱,但工地老板就是拖着不给申请工伤认定,说“私了算了,走程序麻烦”。
小张不干了,他知道单位不申请,自己可以申请,于是他赶紧收集了老王的工牌、工资转账记录、还有两个工友的证言,然后带着医院的诊断证明,在老王受伤后的第二个月,就去武汉市社保局工伤科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社保局受理后,经过调查核实,很快就认定老王这是工伤。
等老王伤情稳定了,小张又帮老王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出来,老王是九级伤残,有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小张就拿着这些材料去找社保经办机构和工地老板,因为工地给老王买了工伤保险,大部分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的本人工资)、医疗费等,工地老板则需要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老王拿到了应得的十几万赔偿,解决了后续治疗和生活的大问题。
你看,老王一开始也差点被忽悠,但因为儿子懂法、敢维权,最终拿到了应有的保障,所以说,咱们自己得懂点法,关键时刻不迷糊!
法条链接(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要点):
咱们《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2014年修订)里,对这些都有明确规定: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详见条例规定)
用人单位未参保的责任: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律师总结:
各位工友,工伤保险,是咱们劳动者的“护身符”和“救命钱”,在湖北工作生活,咱们一定要清楚:
咱们出来打工,是凭本事吃饭,流汗甚至流血,合法权益不容侵犯!遇到工伤别慌张,按流程走,该维权就维权,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但也一定要知道,万一不幸遇到工伤,咱们有哪些保障,该怎么去争取,咱们自己的权益,自己要上心!
湖北工伤了,待遇怎么领?单位不给办、自己不清楚怎么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个平平安安,多挣点钱改善生活,但天有不测风云,工作中难免有意外,一旦发生工伤,大家千万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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