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申请怎么弄?遇到问题怎么办?
大家好啊!谁都不想在工作的时候出点啥意外,但有时候,意外这东西它就是不期而遇,一旦在工作中受了伤,身体遭罪不说,后续的工伤赔偿、待遇保障这些事儿,就都跟“工伤鉴定”这个词儿紧紧绑在了一起,很多朋友一听...
说起工伤,这可不是小事儿,轻则影响工作,重则可能改变一个家庭的生活,一旦在工作中受了伤,咱们脑子里第一个念头除了赶紧治伤,这算不算工伤?能鉴定上几级?能赔多少钱?”这些问题,要是没人给指条明路,还真挺让人抓瞎的。
以前,咱们想了解工伤鉴定,可能得跑社保局、跑律师事务所,费时费力,现在好了,有了“工伤鉴定在线咨询”,手指头一点,就能跟律师或者相关专业人士聊上几句,这确实方便了不少,但这里面门道也不少,用好了是“顺风车”,用不好可能就走了弯路。

那这工伤鉴定在线咨询,到底是个啥?
简单说,就是通过一些正规的法律平台、官方授权的咨询网站或者靠谱的律师事务所官网,你把自己的伤情、工作情况、有没有劳动合同这些基本信息一说,那边的专业人士会给你一个初步的判断和建议,告诉你大概能不能认定为工伤,鉴定的流程是啥样的,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大概能评上个什么级别,心里有个谱。
怎么用才靠谱呢?王律师给您支几招:
那要是在线咨询时遇到问题,比如信息不准、被误导,或者咨询了半天还是云里雾里,该咋办呢?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说“老李”吧,老李在一家装修公司干活,没签劳动合同,公司也没给他交社保,有一天,他在工地搬瓷砖时不小心从脚手架上摔下来,腿骨折了。
老李慌了神,想起了“工伤鉴定在线咨询”,他随便在一个网页弹窗点了进去,咨询了一个“律师”,那个“律师”听了老李的情况,说:“你这没合同没社保,肯定不算工伤,认倒霉吧,或者私下跟老板要点钱算了。”
老李听了心灰意冷,后来,他儿子不放心,又帮他在一个正规法律平台上咨询了另一位律师,这位律师详细问了老李的工作内容、工资怎么发的、有没有工牌工服、谁能证明他在那儿干活等等,然后告诉老李:“虽然没签合同,但只要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比如工资转账记录、工友证言、工作证等),一样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你这个情况,很可能构成工伤。”
后来,老李在这位律师的指导下,收集了证据,申请了工伤认定,最终成功认定为工伤,并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所以你看,选对咨询渠道,遇到负责任的专业人士,对结果的影响有多大!第一个“律师”可能就是个半吊子,或者干脆是骗子,差点就把老李给坑了。
法条链接:
关于工伤认定,最核心的依据就是《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大家看,老李这种情况,明显符合第十四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那个不靠谱的在线咨询,差点就耽误了老李的维权大事!
律师总结:
工友们,“工伤鉴定在线咨询”本身是个好东西,它能让我们足不出户就能获得初步的法律帮助,节省时间和精力。但记住,它是工具,怎么用好这个工具,关键在咱们自己。
说起工伤,这可不是小事儿,轻则影响工作,重则可能改变一个家庭的生活,一旦在工作中受了伤,咱们脑子里第一个念头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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