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玩失踪?广西老赖躲得了一时,躲得了一辈子吗?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好心借出去的钱,对方嘴上说“下个月一定还”,结果一拖就是三五年,电话不接、微信拉黑,人影都找不着?广西又曝出一起“老赖”借钱不还的典型案例,当事人借了十几万,承诺半年内归还,结...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事——亲戚开口借钱,碍于情面不好意思拒绝,钱借出去了,结果对方一拖再拖,最后干脆装失联、玩消失,尤其是当这个“老赖”还是自家亲舅舅时,那种又气又难堪的感觉,真是五味杂陈。
最近就有个朋友找我诉苦:“律师,我舅舅去年向我借了八万块,说是给表弟交学费,当时说好一年内还清,连借条都没打,现在两年过去了,他不仅没还钱,连微信都不回,我爸妈还劝我‘别伤了和气’……可这钱对我来说也不是小数目啊!”

听完他的遭遇,我心里挺不是滋味,今天咱们就来聊透一个问题:老赖舅舅借钱不还,到底算不算犯法?亲情能不能成为逃避债务的挡箭牌?
先说结论:单纯“借钱不还”本身,在民事层面属于违约行为,一般不直接构成刑事犯罪;但如果存在恶意逃避、隐匿财产、虚假承诺等情节,就可能涉嫌诈骗罪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也就是说,你舅舅如果只是暂时没钱还,或者拖延还款,那属于民事纠纷,归法院管;但要是人家压根就没打算还,借钱时就是骗你的,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我们得把这件事拆开来看:
第一层是道德与亲情的压力,中国人讲究“血浓于水”,面对亲戚求助,很多人会下意识地放松警惕,觉得“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可现实往往是,感情越近,界限越模糊,反而更容易被钻空子,你不好意思催,他也就心安理得拖着,久而久之,债就成了“死账”。
第二层是法律上的责任认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成立的关键在于双方达成合意,哪怕没有书面借条,只要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法院依然可以认定债权有效。
举个例子:你微信上问他“八万块什么时候还?”他回你“等年底工程款到账就还”,这句话就能作为关键证据,哪怕没写借条,也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第三层是执行难的问题,就算你打赢官司,如果对方名下没房没车、工资也不高,法院也很难强制执行,这时候有些人就会耍花招,比如把房子过户给子女、用他人账户收钱……这种行为一旦查实,就不再是简单的“欠钱不还”,而是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要坐牢的!
2021年,江苏南通的小陈将亲舅舅告上法庭,原来三年前,舅舅以投资养殖场为由,陆续向他借款103万元,部分有借条,部分只有银行流水,起初还能按时付点利息,后来直接失联。
小陈无奈之下收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证人证言,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判令舅舅限期偿还本金及利息。
可判决生效后,舅舅名下账户余额不足千元,唯一房产早已过户给其女儿(即小陈表妹),执行法官调查发现,该房产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且无实际资金往来,属于典型的“恶意转移财产”。
法院依法撤销过户行为,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舅舅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刑事立案,后在压力下主动还款70万,取得谅解,被判缓刑。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法律不会因为你们是亲戚就网开一面,也不会因为你哭穷就免除责任,诚信才是底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作为执业多年的律师,我见过太多因金钱撕破脸的亲人,有人问我:“要不要为了几万块闹僵?”我的回答一直是:不是你非要争那一笔钱,而是你要守住自己的底线。
借钱给亲戚没错,讲情义也没错,但前提是对方也值得托付,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诚信都没有,那所谓的“亲情”不过是索取的工具罢了。
所以我想对正在经历类似困境的你说:
最后送大家一句话:善良要有牙齿,亲情也要有边界。
你可以选择原谅,但不能不知道自己有权追究;你可以顾全大局,但不必牺牲全部尊严。
毕竟,真正的亲情,经得起谈钱的考验。
老赖舅舅借钱不还犯法吗?亲情和法律的边界在哪里?,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事——亲戚开口借钱,碍于情面不好意思拒绝,钱借出去了,结果对方一拖再拖,最后干脆装失联、玩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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