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你钱供你读书,转身就成老赖?潘某欠款不还,法律怎么治他?

金融债务35秒前1

说实话,我干了十几年律师,见过不少借钱不还的,但像潘某这种——靠着别人资助读完大学、研究生,最后翻脸不认人、拉黑电话、装失联的,真让我心里发堵。

事情是这样的:五年前,潘某家境一般,考上了外地一所重点大学,当时学费、生活费压得家里喘不过气,他的高中同学小林,虽然自己也不宽裕,但念着同窗情谊,东拼西凑借给他三万块,说:“先撑过去,等你工作了慢慢还。”

借你钱供你读书,转身就成老赖?潘某欠款不还,法律怎么治他?

这一“慢慢”,就是五年。

小林不是没提过还款的事,一开始潘某还回几句“快了快了”“下个月发工资就还”,后来直接已读不回,再后来微信拉黑、电话换号,仿佛人间蒸发,直到前阵子,小林偶然在朋友圈看到潘某晒新车、订高档餐厅的照片,才彻底寒了心,找到我们律所求助。

很多人以为,朋友之间借钱,没打借条、没签合同,就拿不回来,错!大错特错。

其实法律上认定借贷关系,并不只看有没有借条,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语音通话、甚至证人证言,都能成为关键证据,小林手上有当年转账的电子凭证,也有明确提到“这三万是借给你交学费”的聊天记录,还有几次催款时潘某亲口承认“欠着呢”的语音,这些,在法庭上都算“铁证”。

我们立刻启动诉讼程序,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法院立案后,通过户籍系统和社保信息,很快锁定潘某当前的工作单位和住址,依法送达传票,他再也躲不掉了。

开庭那天,潘某来了,穿着挺体面,但眼神闪躲,法官问他:“你是否收到过原告的借款?”他沉默了几秒,点头。“是否承诺过归还?”他又点头。“为何至今未还?”这次他没说话。

法院判决潘某十日内偿还本金三万元及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由其承担,更关键的是,这个判决进了执行程序,如果他还不履行,法院可以冻结银行卡、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老赖黑名单”,到时候,飞机高铁坐不了,房子车子买不了,孩子读私立学校都可能受限。

这不是吓唬人,这是现实。


以案说法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极具代表性,它反映了一个普遍现象:熟人之间的借贷,往往基于信任,缺乏法律意识,结果一旦对方失信,维权就变得被动,但法律从不因“熟人”而网开一面,也不会因“感情”而放弃正义。

潘某的问题不在一时困难,而在恶意逃避,他有还款能力(从消费水平可推断),却选择性失忆,把别人的善意当成理所当然,这种行为不仅违背诚信原则,更触碰了法律底线。

值得注意的是,小林之所以能胜诉,关键在于他保留了完整的证据链,很多人吃亏就吃在“不好意思留证据”——觉得一写借条就伤感情,可你要想清楚:伤感情的是借钱不还的人,不是主张权利的人。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明确规定: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指出: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换句话说,哪怕没有借条,只要有其他证据能形成完整链条,法院依然可以支持你的诉求。


我想对正在看这篇文章的你说几句掏心窝的话:

第一,善良要有锋芒,帮人没错,但别让自己的善心变成别人踩踏的垫脚石,借钱给别人,尤其是数额不小的时候,一定要留痕——写个借条,备注用途,保存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这不是冷漠,是对自己负责。

第二,别怕撕破脸,法律是你最硬的后台,很多人迟迟不起诉,是怕“闹僵了以后见不了面”,可你要明白,真正破坏关系的,从来不是你讨债,而是对方赖账,一个连基本诚信都没有的人,还值得你维系关系吗?

第三,执行不怕难,就怕你放弃,现在法院执行手段越来越完善,查控系统全国联网,老赖的日子只会越来越难,只要你坚持,法律一定不会让你独自承受委屈。

最后送大家一句话:你可以选择原谅,但不该忘记维权;你可以保持温柔,但必须手握法律。

毕竟,这个世界,不该让老实人一直吃亏。

借你钱供你读书,转身就成老赖?潘某欠款不还,法律怎么治他?,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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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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