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成轻伤,对方就是不赔偿,我该咋办?
生活中难免遇到些磕磕碰碰,要是真遇上点糟心事,被人打伤了,鉴定下来还是个轻伤,对方却耍赖皮不赔偿,那心里肯定堵得慌,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一堆开销不说,身体受了罪,精神也不痛快,这时候,咱可不能自认...
生活中,谁也不想遇到点不愉快的事儿,可真要遇上了,比如跟人起了冲突,自己还受了伤,对方呢,还挺横,说啥都不肯调解,这时候心里肯定又气又急,觉得特无助,尤其是当伤情鉴定出来,是“轻伤”的时候,很多朋友就更懵了:轻伤?这到底算个啥?对方不调解,我这亏就白吃了?
您还真别这么想!“轻伤”可不是“轻微伤”那么简单,它在法律上已经够得上刑事犯罪的门槛了,对方不调解,不等于他就能逍遥法外,我就以一个老律师的经验,手把手教你,遇到这种情况,法律上怎么“治”他,怎么维护咱们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步:千万别私了,赶紧报警,固定证据是王道!
一旦发生冲突并受伤,无论对方态度如何,第一时间、立刻、马上报警!这是最重要的一步,没有之一!
第二步:公安机关介入,看对方“老不老实”!
有了“轻伤”的鉴定结果,事情的性质就变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已经涉嫌《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了。
第三步:调解不成?没关系,刑事程序走起来!
如果对方就是“不见棺材不掉泪”,死活不调解,或者调解条件你根本无法接受,那咱们就坚决走法律程序!
第四步:刑事附带民事,让他“人财两空”!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直接经济损失。
第五步:如果公安、检察院“不给力”?自诉了解一下!
虽然轻伤案件大多是公诉,但也有极少数情况下,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比如证据有瑕疵、双方存在特殊关系等)不予立案或不起诉,这时候,你还有一个救济途径——刑事自诉。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更直观一些。 老王和小李因为停车位吵了起来,小李年轻气盛,一拳把老王的鼻子打骨折了,老王报警后,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小李家人一开始觉得没多大事,态度蛮横,拒绝调解,老王这边呢,证据确凿(有监控、有伤情鉴定、有医疗费单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将小李刑事拘留,这时候,小李和他家人彻底慌了,赶紧托人来找老王,表示愿意高额赔偿并道歉,只求老王出具一份《谅解书》,老王考虑到对方赔偿态度诚恳,也拿到了满意的赔偿款,出具了谅解书,法院最终对小李从轻处罚,判了缓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律师解读:轻伤对应的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个量刑幅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范围】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律师解读: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作为“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提起自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律师解读:这条是你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依据。)
律师总结:
所以啊,各位朋友,遇上“轻伤不调解”的情况,千万别慌,更别觉得只能自认倒霉,记住以下几点:
咱们不惹事,但也绝不怕事!拿起法律武器,有理有据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些想“耍横”的人,法律自有办法“治”他!希望今天的分享对大家有帮助!
被人打成轻伤,对方就是不调解?别急,律师教你法律上怎么治他!,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生活中,谁也不想遇到点不愉快的事儿,可真要遇上了,比如跟人起了冲突,自己还受了伤,对方呢,还挺横,说啥都不肯调...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