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受伤了算工伤吗?工伤认定到底该咋走?

普法百科35秒前1

咱们先来说说第一个问题:上班受伤了,就一定算工伤吗?

答案是:不一定!这可不是我说了算,得看国家的规定,工伤认定是有“门槛”的,也就是咱们常说的“工伤认定标准”,简单来讲,得同时满足几个核心要素,或者符合特定的情形,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上班受伤了算工伤吗?工伤认定到底该咋走?

比如说最常见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三工”原则是基础,举个例子,你在车间操作机器,不小心被机器夹伤了手,这妥妥的是工伤。

再比如,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啥意思呢?就是你上班前提前到岗,在准备开工的材料时不小心滑倒了,或者下班后,你在收拾工具、打扫工作区域时受伤了,这些也算。

还有一种大家比较关心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里面有几个关键点:“上下班途中”,通常是指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个得有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来证明,如果你自己闯红灯被撞了,那主要责任在你,就不算了。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种虽然不是直接的事故伤害,但也视同工伤,这个“48小时”是个硬杠杠,得特别注意。

还有像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患职业病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这些情况也都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也有一些情况是明确不算工伤的,比如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这些咱们心里得有个数。

知道了什么算工伤,那万一真遇上了,工伤认定到底该咋走流程呢?这可是个技术活,一步错可能就影响后续的赔偿。

第一步:及时就医并保留证据!受伤了第一时间肯定是去医院,这不仅是为了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缴费单据等等,都是后续认定工伤的重要证据,现场的照片、视频,目击者的联系方式,能收集的都尽量收集好。

第二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个申请,用人单位有义务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现实中很多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可能不会主动去申请,别慌,这时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记住这个时间,个人申请是1年,千万别错过了!

申请的时候,你得填个《工伤认定申请表》,然后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比如劳动合同,如果没有书面合同,工资条、工牌、考勤记录等能证明你在那儿上班的材料也行)、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三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与调查。社保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先审查材料齐不齐,符不符合受理条件,材料不齐的,会告诉你补正,受理之后,社保部门会根据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都有义务配合。

第四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社保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如果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15天内就能出结果。

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如果认定为工伤,那恭喜你,后续就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主张工伤待遇了,如果不服认定结果,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整个流程走下来,可能会比较漫长和繁琐,但为了咱们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些步骤都不能省。


以案说法

咱们来“以案说法”一下,这样更直观。

案例:小王是一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某天早上,他骑着电动三轮车去公司仓库取件,在上班途中,为了避让一辆闯红灯的小汽车而摔倒,导致腿部骨折,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汽车司机负全责,小王无责任。

分析:小王这种情况,是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完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处理过程:小王受伤后,立即被送往医院治疗,他所在的快递公司一开始还挺配合,但过了快一个月,公司也没提工伤认定的事,小王有点着急,就来咨询我,我告诉他,公司不申请,他自己可以申请,小王在我的指导下,收集了劳动合同、医院的诊断证明、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填写了《工伤认定申请表》,在事故发生后的第45天,向当地的人社局提交了申请,人社局受理后,经过调查核实,在受理后的第40天,作出了《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小王的受伤属于工伤,有了这个决定书,小王后续的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赔偿就有了坚实的基础。

这个案例就很典型,上下班途中的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只要证据充分,流程走对,工伤认定是没问题的。


法条链接

咱们聊了这么多,都是有法可依的,核心的法律依据就是《工伤保险条例》,还有《工伤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律师总结

好了,关于工伤认定的标准和程序,咱们今天就聊到这儿,大家要记住这几点:

第一,了解工伤认定的核心标准,尤其是“三工”原则和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等常见情形,知道什么情况下自己的权益可能受到法律保护。

第二,牢记工伤认定的基本流程,从受伤后的证据保留,到及时提出申请(单位不申请自己来),再到配合调查,每一步都不能马虎。“1年”的申请时限,对个人来说是底线,千万不能超期!

第三,证据是王道!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作证、考勤记录、事故现场证据、医疗记录……这些都是你维权的“弹药”,一定要妥善保管。

第四,如果单位不配合,或者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不要慌,法律赋予了咱们救济途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维权之路可能会有波折,但只要咱们懂法、用法,积极收集证据,按照法定程序来,就能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大家,也祝愿大家都平平安安上班,健健康康回家!如果真遇到复杂情况,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让他们为你保驾护航。

上班受伤了算工伤吗?工伤认定到底该咋走?,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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