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路上自己摔伤算工伤吗?医药费谁来承担?

普法百科34秒前1

嗨,朋友们,咱们每天辛辛苦苦上班,就盼着下班能舒舒服服回家歇着,可天有不测风云,有时候下班路上,一个不留神,比如下雨天路滑摔了一跤,或者晚上没看清路崴了脚,这种“倒霉事儿”真碰上了,心里就犯嘀咕:这算工伤吗?单位能给报销医药费、给我算工资吗?今天咱就好好聊聊这个话题,给大家交个底。

咱得明确一点,下班路上自己不小心摔伤了,一般情况下,还真不算工伤。是不是有点失望?别着急,听我慢慢说为啥。

下班路上自己摔伤算工伤吗?医药费谁来承担?

咱们国家《工伤保险条例》里,对“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是有明确规定的,简单说,得同时满足几个条件:一是在“合理时间”内,走在“合理路线”上;二是受到的伤害得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最关键的一点是,这个事故还得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你看啊,“自己摔伤”,比如你走路玩手机没看路,或者下雨路滑自己没站稳,这种情况下,事故的“主要责任”其实在咱们自己身上,这就不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个核心条件了。“自己摔伤”通常也不是“交通事故”,更像是个意外事件,自己是肇事者也是受害者。

那可能有人问了,啥样的下班路上受伤才算工伤呢?举个例子,你下班骑自行车回家,被一辆闯红灯的汽车撞了,交警认定对方司机全责,那这种情况就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就能算工伤,或者你坐公交车下班,公交车急刹车你摔伤了,这也算。

关键点就在于:是不是交通事故,以及责任在谁。自己不小心摔倒,这两条都不沾边,自然就难以认定为工伤了。

那有人又问了,不算工伤,那我这医药费、误工费啥的,就只能自己扛了吗?也别太灰心,如果单位给你交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那摔伤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走医保报销,如果单位还给买了商业意外险,那也可以看看意外险能不能赔,这些都是咱们应享有的保障。

以案说法

案例:小王下班后,想着赶紧回家追剧,一边走路一边看手机,没注意脚下有个小台阶,“啪叽”一下摔了个大马趴,胳膊骨折了,花了不少医药费,小王觉得自己是下班路上受的伤,应该算工伤,于是向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结果:当地人社局经过调查核实,认为小王受伤是由于自己走路时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属于“本人主要责任”导致的意外摔倒,并非《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因此不予认定为工伤。

律师点评:这个案例就很典型,小王虽然是在下班路上受伤,但受伤的直接原因是自己注意力不集中,属于个人过失,并非受到外来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是怎么规定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这里面有几个关键词必须划重点:“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下班路上自己不小心摔伤,通常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因为这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这一核心要件。

咱们出门在外,尤其是上下班途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意外,毕竟,安全第一,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真的不幸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自己不是主要责任方,那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保留好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记录等相关证据,及时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只是自己不小心摔伤了,也别太沮丧,看看医保能不能报销,或者有没有商业意外险的保障,最重要的是吸取教训,以后多加小心,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上班,高高兴兴回家!

下班路上自己摔伤算工伤吗?医药费谁来承担?,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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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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