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结果怎么查?查不到或者对结果不服怎么办?
原创文章内容: 大伙儿都知道,在工作中万一不小心受了伤,那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就是咱们维权的重要环节,工伤认定是确定“是不是工伤”,而工伤鉴定(也就是劳动能力鉴定)则是确定“工伤有多严重”,这直接影响...
大伙儿要是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了伤,成了工伤,那后续的工伤鉴定评残可就是件大事儿了,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咱们能拿到多少赔偿,能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很多朋友最着急的就是,交了材料之后,到底要等多久才能知道结果呢?
说白了,工伤鉴定评残,专业点叫“劳动能力鉴定”,这个结果可不是拍脑袋就能出来的,得经过一系列严谨的程序,根据咱们国家的《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这个时间是有明确规定的。

一般情况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会在60天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你没看错,是60天,这里有个“特殊情况”的后门,如果你的伤情比较复杂,涉及的医疗诊断资料特别多,或者需要进一步检查确认,那这个期限是可以延长的,但最长不能超过90天。
这里我得给大伙儿掰扯清楚,这个60天或者90天,是从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之日”开始算的,可不是你受伤那天,也不是你提交材料的当天(如果材料不齐,人家可能会让你补,补材料的时间不算在内哦),提交材料的时候,最好问清楚鉴定委员会是否已经正式受理,受理日期是哪天,心里好有个谱。
鉴定委员会做出结论后,会及时把鉴定结论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也就是说,不管结果是多少级,单位和你本人都会收到书面通知。
那这60到90天,具体都在忙些啥呢?其实主要是专家们在忙活,他们会对你提交的病历啊、检查报告啊这些医学材料进行集体审阅,有时候还会通知你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查体,看看你受伤后到底恢复到啥程度,对劳动能力影响有多大,这个时间是为了保证鉴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咱们也得耐心等一等。
以案说法
给大伙儿说个前阵子我碰到的案子吧,就叫他老王吧,老王在一家建筑公司干活,从脚手架上摔下来,腿骨折了,治疗结束后,公司给他申请了工伤认定,认定下来是工伤,接着就该做劳动能力鉴定了,老王把所有医院的片子、病历、出院小结啥的都整理好交了上去。
他是5月10号交的材料,鉴定委员会也正式受理了,老王天天盼啊盼,到了7月8号,还没消息,他就有点坐不住了,跑来问我是不是超时了,我一看日期,5月10号到7月8号,还没到60天呢(5月有31天,5月10号到6月10号是31天,6月10号到7月10号是30天,加起来61天,7月8号还没到60天满),我就劝他再等等,结果呢,7月15号,老王就收到了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为九级伤残,从受理到出结果,正好是66天,没超过90天,属于正常流程,老王悬着的心也算放下了。
所以啊,咱们心里得有个数,60天是常规操作,90天是极限,如果超过90天还没消息,那你就得主动去问问鉴定委员会,看看是啥情况了。
法条链接
咱们办事儿得有法可依,对吧?相关的规定主要在这儿: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注:关于60日和90日的规定,主要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律师总结
好了,今天就给大伙儿总结一下:
工伤维权这条路可能有点漫长,但咱们得一步一个脚印,把该走的程序走对,该拿的证据拿好,心里有底,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
大伙儿要是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了伤,成了工伤,那后续的工伤鉴定评残可就是件大事儿了,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咱们能拿到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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