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不还,催了三年没动静?老赖成习惯,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说实话,我最近在涡阳县接了一个案子,心里挺不是滋味的,当事人老李,一个老实巴交的中年汉子,为了帮朋友渡过难关,把自己攒了十几年的积蓄——整整18万,借给了同村的老张,当初说得好好的,半年就还,还写了借...
朋友张嘴借两千,说好下个月发工资就还,结果半年过去,电话不接、微信已读不回,见面装傻充愣,最后你反倒不好意思提钱?在山西襄汾这样的小县城里,这种事太常见了,熟人社会讲的是“面子”和“情分”,可偏偏有人把这份情分当成了“免还券”,今天咱们不谈风土人情,就聊点扎心的现实问题——在襄汾,那些借钱不还的人到底算老赖吗?法律真拿他们没办法?
先说结论:只要证据确凿,哪怕对方是你亲表哥,法院也得让他还钱!

很多人以为,“打官司费时费力,最后执行不了,不如认栽”,但其实,现在国家对“老赖”的打击力度前所未有,从限制高消费到纳入失信名单,再到可能面临拘留,欠钱不还早就不只是“道德问题”,而是实实在在的违法行为。
什么样的行为才算“老赖”?简单说,就是有能力偿还却故意逃避债务的人,比如你明明开着宝马去工地收账,转头却说自己“穷得揭不开锅”;或者名下有房有车,却把财产转移到亲戚名下——这些都属于典型的“恶意逃债”。
在襄汾,我们接触过不少案子:有村民合伙做生意,一人卷款跑路;有亲戚之间借款几万块,多年不还反目成仇;更有甚者,借条都没打,全靠口头承诺……等到要钱时,对方一句“谁借你钱了?”直接把你堵死。
这时候怎么办?别慌,记住三个关键词:证据、起诉、执行。
要有证据,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录音、证人证言,甚至是一段饭桌上的对话视频,都有可能成为法庭上的“关键一击”,特别是现在电子支付普及,银行流水一调出来,钱去了哪儿清清楚楚。
果断起诉,别怕麻烦,现在基层法院推行“一站式诉讼服务”,立案基本可以线上完成,材料准备齐全,一周内就能排上庭,而且小额诉讼程序快,标的额在一万元以下的,很多都是当庭宣判。
进入执行阶段,很多人觉得“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其实是误解,一旦判决生效,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查封账户、冻结微信支付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大家说的“老赖名单”),严重的还能司法拘留15天,更狠的是,子女读私立学校受限、考公政审受影响——这可不是吓唬人,是真有案例。
2023年,襄汾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系同村好友,张某因孩子结婚急需用钱,向李某借款6万元,并写下借条,约定一年内归还,到期后,张某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更换手机号失联。
李某无奈之下委托律师提起诉讼,法院查明事实后判决张某限期还款,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拒不履行,且经查其名下有存款及一辆轿车,执行法官依法查封车辆并冻结其银行账户,在准备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张某主动联系法院还清全部本息,并道歉认错。
此案最终以执行完毕告终,张某也被纳入失信名单六个月,期间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生活处处受限。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法律不会因为你是“熟人”就网开一面,也不会因为你躲得起劲就放弃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相关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在襄汾这样的地方,人情味浓是优点,但也容易被人钻空子。借钱可以讲情义,讨债必须靠法律,不要因为怕伤感情就忍气吞声,你的退让只会助长对方的侥幸心理。
如果你正面临“借钱不还”的困扰,请立刻做三件事:
✅ 收集所有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
✅ 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评估是否具备起诉条件;
✅ 果断走法律程序,别让“老赖”逍遥太久。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而你要做的,就是主动把它请进门。
在这个法治越来越健全的时代,没有人应该为别人的贪婪买单,无论是谁,在法律面前,都得讲规矩。
襄汾借钱不还的老赖是谁?欠钱成习惯,到底能不能治?,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朋友张嘴借两千,说好下个月发工资就还,结果半年过去,电话不接、微信已读不回,见面装傻充愣,最后你反倒不好意思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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