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的出轨男的要离婚女的不离:这个离得成吗
一、女的出轨男的要离婚女的不离:这个离得成吗 男方能否成功离婚,取决于具体情况。 若男方选择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并就、等问题达成一致。现女方不同意离婚,协议离婚的途径走不通。 男方可向法院提起离...
说到离婚,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协议、起诉、财产分割、孩子抚养……但如果你面对的是“军婚”,那事情就没那么简单了,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他们的婚姻在法律上受到额外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军婚就“牢不可破”,那么问题来了——军婚到底能不能离?普通人想和军人离婚,要走什么路?有没有例外情况?今天咱们就来把这件事掰开揉碎讲清楚。
先说结论:军婚可以离婚,但门槛更高,程序更严,尤其是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时,必须过一道“特别审查”关。

根据《民法典》第1081条的规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这句话听着简单,背后含义可不轻,它意味着:
如果你是普通老百姓,想跟正在服役的军人离婚,哪怕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也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而是必须先拿到军人本人的书面同意,如果对方不同意,你连立案都立不上。
这就像一道“情感防火墙”——国家用法律手段为军婚加了一层防护罩,目的是让军人能安心服役,不被家庭变故牵扯精力。
虽然军婚受保护,但法律也不会让无辜的一方“困死”在婚姻里,以下三种情形,哪怕军人不同意,离婚也能成立:
这是最理想的情况,只要军人签字同意,双方可以协议离婚,或者拿着同意书去法院起诉调解,流程和其他离婚没太大区别。
什么叫“重大过错”?法律没列清单,但司法实践中通常包括:
举个例子:丈夫是边防军人,长期驻守边疆,妻子发现他在外和别人以夫妻名义同居两年,还生了孩子,这种情况下,哪怕军人死活不同意,法院也会认定其存在重大过错,支持离婚。
这个比较难,即便军人没有明显过错,但如果能证明感情早已名存实亡,比如分居多年、毫无联系、经济完全独立,法院也可能在征求部队政治机关意见后,综合判断是否准予离婚。
不过这类案件法院非常谨慎,往往需要提供大量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分居证明等,而且通常会先组织调解,甚至邀请部队政工干部参与协调。
我曾代理过一个案子,当事人小林(化名)和丈夫是大学同学,婚后丈夫参军入伍,被分配到西部某基地,一年回家不到一个月,起初两人还能视频通话,后来丈夫态度越来越冷淡,最后干脆失联。
小林多方打听才知道,丈夫在驻地和一名女子同居,并育有一子,她心灰意冷,决定离婚,但她第一次去法院起诉时,被告知“需军人同意”,否则不予受理。
我们立刻收集证据:通过当地派出所调取了同居证明,获取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上的父亲信息,还有战友的匿名证词,法院认定军人存在“与他人同居”的重大过错,即使军人本人拒绝出庭、拒不签字,仍判决准予离婚。
这个案子打了将近三年,过程曲折,但结果值得,小林后来给我发消息说:“我不是要毁掉谁的生活,我只是想拿回属于我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1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65条:
判断“重大过错”应结合行为性质、持续时间、后果严重程度等因素综合认定。
《军队贯彻实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规定》:
部队政治机关应对军人婚姻纠纷进行调解,涉及重大过错的,应如实向法院出具情况说明。
军婚的特殊保护,体现的是国家对军人奉献的尊重与回馈,我们不该轻易挑战这份制度尊严,但另一方面,法律的温度也在于——它不会让任何一个无辜者为别人的错误买单。
所以我想告诉正在经历军婚困境的朋友:
不要因为“必须同意”四个字就放弃希望,也不要因一时冲动去硬碰硬。
关键是要冷静取证、理性评估,搞清楚对方是否有过错,自己是否掌握足够证据,必要时,一定要找专业律师介入,和部队政工部门沟通,争取合法路径。
婚姻不该是牢笼,无论是军人还是普通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而法律的意义,就是在保护奉献者的同时,也不辜负那些默默承受的人。
这条路或许难走,但只要方向对了,就不怕远。
军婚怎么离婚?特殊保护下还能离得成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说到离婚,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协议、起诉、财产分割、孩子抚养……但如果你面对的是“军婚”,那事情就没那么简单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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