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了怎么认定才算数?关键看这几点!

普法百科35秒前1

好嘞,各位工友们,咱们今天来聊个实实在在的话题——工伤,咱们打工人,最怕的就是干活的时候出点意外,一旦受伤,那工伤认定可就太关键了,这直接关系到咱们能不能拿到应有的赔偿和保障,今天就跟大家好好说道说道:工伤了怎么认定才算数?万一认定不上又该咋办?

咱们得明白,不是说在单位受了伤就一定是工伤,也不是单位说不算就不算的,工伤认定有它的规矩。

一、工伤了怎么认定才算数?关键看这几点!

  1. 时间和地点得对得上:得是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说,你正在车间操作机器,不小心被零件砸伤了;或者在办公室整理文件,不小心滑倒摔伤了,这些都算。

    这里有个小延伸,比如咱们上班前在单位做准备工作,下班后做收尾工作受伤了,也算!还有,因为工地上临时需要,领导让你加班加点,结果不小心受伤,这也是工作时间。

  2. 上下班路上出事也算?这个很多人关心,答案是:算!但有条件,必须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简单说,就是你正常上下班路上,被别人撞了,而且交警判定你不是主要责任方,这才能算工伤。

  3. 因工外出或者职业病也算!比如单位派你出去跑业务、开会、出差,在这个过程中受伤了,或者因为工作原因得了职业病(比如长期接触粉尘导致尘肺病),这些都应该认定为工伤。

  4. 还有些特殊情况!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或者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在抢险救灾等活动中受伤的,这些也视同工伤。

那认定工伤,咱们自己要准备啥材料呢?最核心的肯定是劳动关系证明,比如劳动合同,如果没有书面合同,工资条、工牌、考勤记录啥的,能证明你在那儿干活的也行,然后是医疗证明,比如病历、诊断书,还有事故经过的证明,最好能写个书面材料,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有目击者的话,让他们也帮忙出个证词就更好了,如果是交通事故,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也得有。

流程怎么走?一般是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的人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给办(这种情况也不少见),咱们自己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也可以直接去申请!这个时间千万不能错过了!


万一认定不上又该咋办?别慌,还有招!

最怕的就是辛辛苦苦跑去申请了,结果人社局说“不予认定工伤”,这时候千万别灰心,觉得天塌下来了。

  1. 先搞清楚为啥不认!拿到《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后,仔细看看上面写的理由是啥,是证据不足啊,还是确实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2. 申请行政复议!如果觉得人社局的决定不对,咱们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该决定的人社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就是让更上一级的部门来评评理。

  3. 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对行政复议的结果还是不满意,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没给答复,咱们还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或者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告那个作出不予认定决定的人社局。

  4. 单位不配合怎么办?有些黑心单位,别说主动申请了,连材料都不给提供,甚至还打压员工,这时候咱们更不能怂!收集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受伤事实的证据,自己去申请,如果单位阻挠,或者不给你发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咱们还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案说法:老王的遭遇给我们提了个醒

基本案情:老王是一家建筑公司的木工,2023年夏天,在工地上支模板时,脚下的脚手板突然断裂,老王从3米高的架子上摔了下来,导致右腿骨折,公司当时派人把老王送到了医院,但之后就对工伤认定的事不闻不问,还说老王自己不小心,不属于工伤。

争议焦点:公司认为老王操作不当,且脚手板断裂是因为老王超重使用,老王认为自己是按规程操作,脚手板断裂是因为材料老化,公司没有及时更换。

处理结果:老王的儿子看公司不管,就自己带着老王的劳动合同、医院诊断证明、现场工友的证言(有两个工友愿意签字作证),还有一段事发前工友用手机拍的现场脚手板有裂缝的小视频,向当地人社局申请了工伤认定,人社局受理后,经过调查核实,认为老王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最终认定老王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公司不服,申请了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原认定,公司没再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启示:

  1. 及时固定证据很重要!老王儿子保留的工友证言和现场视频,对认定起到了关键作用。
  2. 单位不申请,自己要主动!别指望所有单位都会尽职尽责,自己的权益要自己上心。
  3. 懂点法律不吃亏!知道工伤认定的基本流程和救济途径,才能在关键时刻不迷茫。

法条链接(核心条款节选)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


律师总结

工友们,工伤认定这件事,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核心就一条:是不是因为工作!只要是跟工作相关的,符合咱们上面说的那些情形,那八九不离十就能认定上。

记住几个关键点:

  •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这“三工”原则是基础。
  • 证据!证据!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劳动合同、病历、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工友证言等等,能拿到的都要尽量拿到。
  • 别等别靠!单位不积极,自己赶紧行动,别错过了1年的申请期限。
  • 不认就复议、就诉讼!法律给了咱们维权的途径,大胆用起来。

咱们出来打工,都是为了养家糊口,平平安安最重要,但万一真遇上工伤这种糟心事,也别慌,别怕,了解清楚政策,保存好证据,勇敢地去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毕竟,咱们的每一分赔偿,都是用汗水甚至健康换来的,理应得到保障!有不懂的地方,多问问懂法的人,或者直接咨询当地的人社部门,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但也都能懂点法,保护好自己!

一、工伤了怎么认定才算数?关键看这几点!,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分享举报
携号转网到底怎么转?流程不清被卡住?手把手教你避坑!
« 上一篇3分钟前
×
20
2025 11

一、工伤了怎么认定才算数?关键看这几点!

好嘞,各位工友们,咱们今天来聊个实实在在的话题——工伤,咱们打工人,最怕的就是干活的时候出点意外,一旦受伤,那...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