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底工资怎么算?发少了能维权吗?一文说清你的兜底权利
公司招人时信誓旦旦地说“月薪8000起,保底7000”,可干了三个月,到手工资只有5200?打电话问HR,人家轻飘飘一句:“保底工资不是固定工资,要看绩效的。”你一听就懵了——那这“保底”到底是个啥?...
年底一到,办公室里聊得最多的,除了放假安排,就是那个让人心跳加速的词——年终奖,有人喜提“十三薪+红包”,有人却只收到一句“今年公司效益不好,没有奖金”,这时候你是不是也忍不住嘀咕:年终奖到底算不算工资?公司说没就没?能不能告它?
别急,今天咱们就以一个老律师的视角,把年终奖这件事掰开揉碎,给你讲个明白。

很多人以为年终奖是老板发的“红包”,爱给多少给多少,想不给就不给,这种想法,一半对,一半错。
从法律角度看,年终奖不是法定必付项,《劳动合同法》里确实没写“企业必须发年终奖”,如果公司制度里压根没提、合同也没约定,那真发了算是情分,不发也难追究法律责任。
但!重点来了——
一旦公司形成了发放惯例,或者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中明确写了“每年发放年终奖”,那这个“福利”就可能变成“承诺”,进而演变为一种“预期利益”,法律上管这叫“事实上的劳动报酬”。
举个例子:
你在这家公司干了五年,每年1月都准时收到3个月工资的年终奖,工资条上还专门列了“年终绩效奖金”这一项,结果第六年,公司突然说“今年亏损”,一分不给,这种情况,你就有了较大概率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我总结了一个“三有法则”,帮你快速判断自己有没有资格拿年终奖、能拿多少:
有没有合同约定?
翻出你的劳动合同,看看有没有写“年终奖”或“绩效奖金”相关条款,如果有,哪怕只写了一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发放”,也算留下了一根“法律引线”。
有没有制度依据?
公司有没有出台过《年终奖管理办法》或类似的文件?是否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有没有公示?这些细节决定了制度能否作为裁判依据。
有没有发放惯例?
连续几年都发,金额相对稳定,员工已经形成合理期待——这种“默示承诺”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会给予一定保护。
特别提醒:有些公司玩文字游戏,把年终奖叫做“春节慰问金”“激励红包”,试图规避责任,但法院看重的是实质,而不是名称,只要钱是固定时间发、按业绩或工龄计算、面向多数员工,就很可能被认定为“变相年终奖”。
小李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做后端开发,劳动合同里写着“年终奖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过去三年,他每年都能拿到相当于4个月工资的奖金,hr也年年在12月通知绩效评定。
第四年,公司突然宣布“全员无年终奖”,理由是“战略调整”,小李不服,申请劳动仲裁。
他提交了:
仲裁庭最终支持了小李,裁决公司支付相当于3.8个月工资的年终奖。
理由很清晰:虽然年终奖非强制,但公司已形成发放惯例,且小李完成了考核流程,公司单方面取消缺乏合理依据,构成违约。
这个案子后来还被收录进当地中院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汇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注意最后一条——如果你主张年终奖,公司说不给,那得由公司来证明“为什么不给”,比如亏损财报、制度变更程序、你绩效不合格等,否则,法院可能倾向于支持员工。
说到底,年终奖的本质,是一场企业和员工之间的信任博弈。
发得好,凝聚人心;发得差,寒了士气。
从法律角度,我给你的建议是:
✅ 如果你在意年终奖,签合同时就要争取写明发放条件、计算方式;
✅ 平时注意保留工资条、邮件通知、考核记录等证据;
✅ 遇到“突然取消”,先沟通,再书面提出异议,最后才走仲裁;
❌ 别等到年后离职才想起来要,那时证据可能早已灭失。
年终奖不一定必须发,但一旦承诺了,就不能随便反悔。
这不是斤斤计较,而是守护职场最基本的公平与尊重。
年底了,愿你拿到的不只是奖金,更是一份被认真对待的尊严。
年终奖到底怎么算?发少了能维权吗?一文讲透你的年终权益,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年底一到,办公室里聊得最多的,除了放假安排,就是那个让人心跳加速的词——年终奖,有人喜提“十三薪+红包”,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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