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底工资怎么算?发少了能维权吗?一文说清你的兜底权利
公司招人时信誓旦旦地说“月薪8000起,保底7000”,可干了三个月,到手工资只有5200?打电话问HR,人家轻飘飘一句:“保底工资不是固定工资,要看绩效的。”你一听就懵了——那这“保底”到底是个啥?...
每个月工资条上数字不一样,年终奖、加班费、补贴乱七八糟一大堆,等到算经济补偿、工伤赔偿或者社保基数的时候,突然冒出一句“按月平均工资来算”——可这“平均工资”到底咋算?是不是公司随便报个数就行?
别急,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把“月平均工资”这个看似专业、实则关乎每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掰开揉碎讲清楚,尤其当你遇到裁员、工伤、离职补偿时,这笔账差一点,可能就是几千甚至上万的差距。
很多人以为,月平均工资就是把过去12个月的工资加起来除以12,简单粗暴,听起来好像没错,但现实远比这复杂。
举个例子:小李在一家公司干了两年,前几个月拿1万,中间因为项目奖金拿了1.8万,后来调岗降到了8000,年底公司裁员,说给他N+1补偿,结果按每月9000算平均工资,小李觉得不对劲——我明明有几个月拿了一万多,怎么平均下来反而缩水了?
问题出在哪?关键在于:哪些钱该算进去,哪些不该算?
根据法律规定,计算月平均工资时,以下这些都得算进去:
但!有些项目是不能计入的:
更重要的是:计算周期通常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总收入除以12,如果工作不满12个月,那就按实际月份算;如果期间有停工、病假等非正常出勤月份,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所以你看,这不是公司一句话就能定的事,而是有明文规则的。
去年我们代理过一个案子,当事人张姐在一家外贸公司做了三年,月薪浮动在1.2万到1.6万之间,主要因为提成高,公司因业务调整裁员,只给了她每月1万元的平均工资作为补偿。
我们调取了她过去12个月的银行流水和工资明细,发现她光是年终奖就有4.8万,分摊到每个月就是4000元,再加上每月稳定的绩效和加班费,实际月均工资应接近1.5万。
最终我们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少算了经济补偿金,仲裁委采纳了我们的意见,裁定公司补足差额,并支付额外赔偿,总共多拿了3.2万元。
这个案子说明什么?公司如果故意压低“平均工资”,就是在钻空子,而你是可以依法追回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十条: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组成。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封顶计算,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看到没?连“封顶”都有讲究,更何况是你实实在在应得的部分。
说到底,“月平均工资”不是一个模糊概念,也不是公司说了算的数字游戏,它是你权益的基石,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补偿金、工伤待遇、产假工资、甚至失业金领取标准。
我给你三个实用建议:
你的工资,不该被“平均掉”,每一分收入,都是你用时间和汗水换来的,法律站在你这边,就看你敢不敢站出来争取。
别让沉默,成为别人压低你价值的理由。
月平均工资怎么算?公司发少了能维权吗?一文说清你的钱袋子,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每个月工资条上数字不一样,年终奖、加班费、补贴乱七八糟一大堆,等到算经济补偿、工伤赔偿或者社保基数的时候,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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