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书拿到手,接下来该咋办?结果不满意又该咋整?
出了工伤,对于咱们打工人来说,身心都是一种煎熬,好不容易等到工伤鉴定书下来了,很多朋友可能又犯嘀咕了:这鉴定书到底说了啥?我拿着它该干啥去?万一我觉得这鉴定结果不对,跟我想的差太远,又该怎么办呢?别着...
好嘞,各位朋友,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名在法律圈摸爬滚打了不少年头的律师,今天咱们来聊个大家都可能遇到,但又不一定真懂的事儿——工伤,万一真不幸遇上工伤了,这鉴定流程是咋走的?要是对鉴定结果不满意,又该咋办呢?别慌,听我慢慢给你捋捋。
工伤鉴定,到底是个啥流程?

咱们先说说,这工伤鉴定到底是咋回事儿,说白了,就是你在工作中受了伤,或者得了职业病,得有个权威的说法,证明这伤跟工作有关系,有多严重,后续能享受啥待遇,这可不是单位或老板说了算,也不是你自己觉得咋样就咋样,得走法定程序。
先得“有说法”——工伤认定申请
拿到“通行证”——工伤认定决定书
人社局收到申请后,会进行调查核实,如果没啥问题,会在60天内给你一个《工伤认定决定书》,告诉你这事儿算不算工伤,如果认定是工伤,那恭喜你,拿到了后续鉴定的“通行证”。
再评“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
对鉴定结果不满意,我能咋办?
拿到鉴定结果,有的人可能觉得:“不对啊,我这伤明明更重,咋才评这么个级?”别着急,法律给了你救济的途径。
申请“再评一次”——再次鉴定
申请“复查鉴定”——伤情有变化咋办?
以案说法:老王的“工伤维权路”
咱们来举个例子,更直观,老王是一家建筑公司的工人,在一次脚手架搭设中不小心摔了下来,腿部骨折。
这个例子里,老王走的就是一个比较完整和典型的工伤鉴定流程。
法条链接:这些规定您得知道
咱们聊了这么多,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关于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关于再次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关于复查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律师总结:工伤鉴定,记住这几点!
各位朋友,工伤鉴定关系到咱们受伤工友的切身利益,流程虽然不复杂,但每一步都挺关键,我给大家总结几点核心:
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大家,工伤无小事,维权要理性,祝愿各位都平平安安,工作顺利!有法律问题,随时找我聊聊。
工伤了,咋鉴定?对结果不满意又该咋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好嘞,各位朋友,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名在法律圈摸爬滚打了不少年头的律师,今天咱们来聊个大家都可能遇到,但又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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