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了?轻伤到底怎么算?别自己瞎猜,看完这篇就明白!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律师朋友,生活中,磕磕碰碰在所难免,万一不幸遇到交通事故被撞了,身体受苦不说,后续的赔偿、责任认定更是让人头大,这时候,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个词——“轻伤”,那这个“轻伤”到底是怎么定义...
咱们公务员,在岗位上兢兢业业,为人民服务,这活儿有时候可不轻松,甚至可能面临一些风险,万一真不小心在工作中受伤了,或者因为工作得了职业病,这“工伤”俩字就沉甸甸地来了,很多人可能一下子就懵了:我这算工伤吗?找谁去?能享受啥待遇啊?别急,您听我慢慢说。
工伤咋认定?可不是“我说算就算”

得搞清楚啥叫工伤,简单说,就是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了职业病,但具体怎么界定,这里面还是有讲究的。
最常见的“三工”情形:
几种特殊情况也能算:
哪些不算工伤?比如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这些肯定不算,大家心里要有数。
认定流程怎么走?一般是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没按规定申请,咱们自己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也可以直接去申请,申请的时候,得带上劳动关系证明(公务员的话,编制证明、工资条啥的)、医疗证明、事故经过说明等材料,社保部门会进行调查核实,然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工伤待遇怎么算?这可是实打实的保障
一旦认定为工伤,就能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了,公务员的工伤待遇,很多地方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的,具体可能会有一些地方特色的规定,但大方向是一致的。
特别提醒:公务员的工伤,很多时候费用是由财政来保障的,具体的申报流程和待遇标准,大家一定要及时咨询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当地的人社部门,他们最清楚当地的具体政策。
以案说法:老王的故事
咱们单位的老王,是办公室的老大哥,平时负责各种材料的整理和搬运,有一天,为了赶一个紧急会议的材料,他一个人抱着一大摞文件往会议室跑,结果在走廊拐角处不小心脚下一滑,重重摔了一跤,导致右腿骨折。
这个例子就是一个典型的因工受伤并顺利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况,如果单位一开始不积极申报,老王自己或他家人也可以在1年内去申请。
法条链接:心中有数,遇事不慌
关于工伤认定和待遇,最主要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虽然公务员群体有其特殊性,但很多地方都是参照此条例执行,或者有专门针对公务员的工伤保障办法。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对视同工伤的情形作出了规定(比如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七条: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具体到每个省份、每个系统,可能还有更细致的实施细则,大家可以向单位人事部门索取或自行查询当地人社部门官网。
律师总结:关键几点要记牢
作为咱们公务员队伍中的一员,了解工伤知识,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庭负责,遇到工伤,记住以下几点:
咱们公务员为国家和人民付出,国家也有完善的保障机制,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但万一遇到工伤,也别慌张,按流程走,依法依规维护自己的权益,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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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遭遇工伤,怎么认定?待遇怎么算?别慌,看完这篇就明白!,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咱们公务员,在岗位上兢兢业业,为人民服务,这活儿有时候可不轻松,甚至可能面临一些风险,万一真不小心在工作中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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