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在合同未到期时不给我交社保,这合法吗?
老张在一家私营企业干了三年,合同明明还有大半年才到期,上个月突然发现公司偷偷停了他的社保,他跑去问人事,对方支支吾吾地说“公司最近困难,大家理解一下”,老张心里又怒又懵:单位这样做真的没问题吗?我的权益是不是被侵害了?
像老张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许多劳动者在合同存续期间,突然发现自己的社保被“悄悄断缴”,有的人甚至等到看病、办贷款时才发现出了问题。单位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时停止缴纳社保,是完全不合法的行为,这不仅违背了劳动法的基本精神,也直接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法律的强制性义务,而不是可谈可送的“福利”,只要劳动合同还在有效期内,单位就必须依法为你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是写进《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多部法律的硬性规定,没有任何推脱的余地。
有的单位可能会说“我们协商过了”“员工同意了”,甚至让员工签“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这些都是无效的。社保缴纳义务具有强制性,不因劳动者“同意”而免除,即使你一时糊涂签了字,法律上也不会认可这种协议,单位该补的得补,该罚的还得罚。
更严重的是,单位不交社保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其他用工风险,他们可能也在计算着你什么时候会主动离职,或者正在悄悄准备裁员,社保一旦中断,影响的不仅是当下的看病报销,更直接关系到你未来养老金的高低、工伤能否认定、生育能否报销,甚至购房、摇号等资格问题。社保是劳动者的“活命钱”,单位无权单方面切断。
如果你正在经历类似的情况,别慌张,但也别沉默,第一步,冷静收集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可以在社保局官网或APP查询)、与单位沟通的聊天记录或邮件,第二步,明确向单位提出补缴要求,最好能用书面形式(如邮件或挂号信),留下沟通痕迹,如果单位拒绝或拖延,别犹豫,直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你不要觉得自己是“麻烦制造者”,你只是在拿回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
建议参考:
如果你不确定单位是否正常缴纳社保,可以每月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相关APP查询缴费状态,一旦发现异常,尽早沟通、尽早维权,时间越长,补缴的利息和滞纳金越高,单位可能更不愿承担,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或拨打12333全国劳动保障咨询热线。
附: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单位在合同未到期时不交社保,绝不是“小事”,而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你的社保不只是每个月的扣款,更是法律赋予你的坚实护盾,不要因为“怕撕破脸”“还想继续干”就选择忍耐——这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在无形中纵容了违法用工的文化,勇敢站出来,依法维权,不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每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尊严。
希望你在职场走得稳当,也更安心。
单位在合同未到期时不给我交社保,这合法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