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到底能休几天?算错一天都是亏!单位不给休怎么办?
眼瞅着年底了,想请几天年假出去散散心,结果一问HR,人家说“你今年只剩3天了”,你心里嘀咕:“我工作都五年了,不是该有5天吗?”——别急,这事儿还真不是拍脑袋就能算清楚的,年假怎么算?工龄怎么折?中间...
年底想休个年假放松一下,结果一问HR,被告知“你今年只能休5天”,可你掐指一算,自己都工作七八年了,怎么还是5天?是不是哪里被“坑”了?
别急,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清楚——年假天数到底是怎么算的?哪些细节最容易被忽略?公司说没就没的年假,真的一去不复返了吗?

很多人以为年假是公司福利,爱给不给,错!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只要你连续工作满1年,就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这可不是“施舍”,而是法定权利,和工资、社保一样,不容剥夺。
那具体能休几天?记住这个口诀:
“1-10年5天,10-20年10天,20年以上15天”
这里的“工作年限”不是在一家公司的年限,而是你的累计工作年限,哪怕你换过5家公司,只要工龄加起来够,年假就得按总年限算。
举个例子:
小王前两年在A公司干了1年半,后来跳槽到B公司干了3年半,现在在C公司,他累计工龄5年,虽然在C公司只干了1年,但年假依然有5天,公司不能以“新员工”为由拒给。
这是最容易“踩坑”的地方。
很多人以为社保交了就算工龄,其实不完全对,法律上的“连续工作满1年”,指的是实际用工时间,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离职证明、甚至同事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
如果你跳槽频繁,建议保留好每段工作的证明材料,万一公司不认你的工龄,你可以拿这些去劳动仲裁“翻旧账”。
另外提醒一句:产假、病假、事假这些,不一定影响年假计算,只有累计请病假超过一定天数(比如工作不满10年的请了2个月以上),才可能取消年假资格,其他假期一般不影响。
很多公司搞“年假年度结算”,说“今年不休就作废”,听着挺合理,其实是赤裸裸的违法操作。
法律规定:年假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如果单位因工作需要没能安排休假,必须支付3倍日工资补偿(包含正常工资,实际额外付2倍)。
别信什么“过期作废”的鬼话,你的年假,要么让你休,要么给钱,二选一,公司没得挑。
小李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干了6年,每年都有7天年假,去年项目忙,公司口头说“明年一起休”,结果第二年年初HR通知:“去年的年假已清零,不能再休。”
小李不服,申请劳动仲裁,他提供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和年终总结邮件,证明自己确实未休假,最终仲裁裁决:公司应支付小李7天未休年假的工资补偿,共2倍日薪,合计近8000元。
这个案子说明:公司单方面“清零”无效,员工有权追讨补偿。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实施办法》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安排天数少于应休天数,应按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
说到底,年假不是公司发善心给的福利,而是你用时间和劳动换来的法定休息权,每一年没休的年假,背后都是实打实的经济补偿。
别再默默接受“清零”“调休抵扣”“项目忙就不给了”这些借口。
该休就休,该要补偿就要补偿。
哪怕你现在不想走仲裁,留着证据,谈离职补偿时也能多一笔筹码。
你不是在“求”年假,你是在“行使权利”。
法律站在你这边,只是很多人不知道而已。
下一次,当你打开排班表,发现自己的年假被悄悄划掉时——
别慌,掏出手机,把这篇文章转给HR,然后说一句:
“麻烦按法律规定重新核算一下我的年假,谢谢。”
年底想休个年假放松一下,结果一问HR,被告知“你今年只能休5天”,可你掐指一算,自己都工作七八年了,怎么还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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