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怎么分?婚前买的归谁?婚后加名就平分?一文说清!
说到离婚,最让人头疼的,往往不是感情破裂本身,而是财产怎么分——尤其是房子,一套房,可能是夫妻俩十年奋斗的成果,也可能是父母半辈子攒下的积蓄,一旦走到离婚这一步,房子到底归谁?婚前买的算个人财产吗?婚...
结婚前辛辛苦苦攒钱买了套房,名字写的是自己,但婚后每个月夫妻俩一起还贷款;又或者一方父母出钱给孩子买房,写的是小两口的名字……离婚的时候,这套房子到底算谁的?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别急,今天咱们就来把“婚后财产怎么界定”这件事掰开揉碎讲清楚,我不是在念法条,而是用你听得懂的大白话,结合真实生活场景,帮你理清那些藏在婚姻背后的“财产账”。
先说一个基本原则: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所得归共同,这句话听起来简单,但实际操作中可没那么非黑即白。
举个例子:小李婚前首付30万买了一套房,登记在他名下,婚后他和妻子一起还贷,每月还5000,一还就是五年,后来两人感情破裂要离婚,这时候问题来了——房子是谁的?还贷部分怎么算?增值部分又归谁?
答案是:房子本身仍属于小李的个人财产,因为它是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一人名下,但!注意这个“但”——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这部分还贷对应的房屋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小李的妻子有权要求补偿。
具体怎么算?比如五年共还了30万(本金+利息),这30万是夫妻共同出资,如果现在房子升值了100万,那么这30万还贷所占原总价的比例,乘以增值额,就是她能分到的“增值收益”,法院通常会综合计算后,判小李给妻子一笔合理的补偿款。
再比如,老王父母在儿子结婚后出钱全款买房,登记在儿子一个人名下,这种情况一般认定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房产证写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哪怕钱是男方父母出的,也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还有更复杂的:婚前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付,但房产证是婚后才办下来的,这种情况下,只要能证明资金来源和签约时间在婚前,依然可以主张是个人财产,关键是要有证据!
2021年杭州有个真实判例:张先生婚前签合同、付首付买了房,婚后和妻子共同还贷,三年后离婚,妻子要求分割房产,法院最终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张先生,但他需向妻子支付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以及该部分对应的房屋增值补偿,总计约47万元。
法官特别指出:“虽房屋系婚前购置,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行为及相应财产性利益,应视为夫妻共同贡献,依法予以合理分割。” 这句话很关键——你还的不只是房贷,还“还”出了对房产的共有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一条,就是我们上面说的“补偿逻辑”的法律依据。
说到底,婚姻不仅是感情的结合,也是财产关系的重组,很多人觉得谈钱伤感情,可一旦感情破裂,最伤人的往往就是“没提前把钱的事说清楚”。
我的建议是:
记住一句话:法律不插手爱情,但它永远守护公平,搞清楚婚后财产怎么分,不是为了防着对方,而是为了让这段关系走得更稳、更久。
婚姻里不怕有财产,怕的是——明明有办法说清楚,却选择了沉默。
婚后财产怎么分?婚前买的房、婚后还的贷,到底算谁的?,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结婚前辛辛苦苦攒钱买了套房,名字写的是自己,但婚后每个月夫妻俩一起还贷款;又或者一方父母出钱给孩子买房,写的是...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