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我被迫离职能拿到补偿吗?
最近后台有朋友私信我,说自己遇上糟心事了:公司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生活都快成问题了,想辞职吧,又觉得不甘心,听说这种情况走可以拿补偿?这到底是不是真的?咱就好好聊聊“因为拖欠工资被迫离职”这事儿,给大伙儿支支招,别让自己的血汗钱打了水漂,也别稀里糊涂就吃了亏。
咱得明白啥叫“被迫离职”,这可不是说老板骂你两句、给你穿小鞋你不想干了就算“被迫”,法律上的“被迫离职”是有严格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就是非常典型的一种情形,也就是说,如果公司确实拖欠了你的工资,而且经过你催告后还是不给,或者干脆就耍赖,那你确实有权“被迫”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被迫离职”能拿到啥好处呢?
最核心的:经济补偿金!这可不是小数目哦,经济补偿金怎么算?一般是按你在这家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而且是应发工资,不是扣完社保个税到手的那个数。这个经济补偿金,是“被迫离职”的重头戏,大家一定要记牢!
被拖欠的工资,一分都不能少!这是你应得的劳动报酬,公司必须给你结清。
可能还有赔偿金?如果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比较恶劣,比如恶意拖欠、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不支付,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标准是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听起来不错,但具体怎么操作呢?
第一步:收集证据!证据!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你得有证据证明公司确实欠你工资,以及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能显示工资发放)、考勤记录、跟老板或HR关于欠薪的沟通记录(微信、邮件等)。
第二步:向公司发出书面的《催告函》或《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一步非常关键!你不能口头说一声就走了,必须留下书面证据,通知书里要明确说明:因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具体说明拖欠了几个月的工资,金额多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通知书一定要通过EMS等能证明送达的方式寄给公司,并保留好快递底单和送达记录。
第三步:与公司协商。发完通知后,可以尝试和公司协商解决欠薪和经济补偿的问题,如果公司愿意协商,那是最好的,省时省力。
第四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协商不成,那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准备好仲裁申请书、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的工商信息、以及你收集到的所有证据,向公司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请求要写清楚:1. 请求裁决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2. 请求裁决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XX元;3. 请求裁决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XX元;(如果适用)4. 请求裁决公司支付赔偿金XX元。
千万别因为怕麻烦或者觉得公司会报复就忍气吞声!你的合法权益,一定要勇敢去争取!
建议参考:
- 保留书面证据是王道:所有与欠薪、解除劳动合同相关的沟通,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包括邮件、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等),并妥善保管。
-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内容要严谨:务必写明解除合同的原因是“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注明依据的法律条款。
- 维权要及时: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别拖太久,以免超过时效。
- 不懂就问: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或者涉及金额较大、案情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者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小编总结:
遇到公司拖欠工资,确实是件让人糟心的事儿,但请记住,“被迫离职”不是逃避,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严重侵害自身合法权益时的一种救济手段。关键在于你要掌握正确的方法,收集好证据,按照法定程序来,经济补偿金是你应得的,被拖欠的工资更是你辛苦付出的回报,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那些正在经历或者可能遇到类似问题的朋友们,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别让自己的汗水白流!
老板欠薪,我被迫离职能拿到补偿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