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司机交不交社保?别让方向盘上的风险转嫁给劳动者!
每天清晨,老张准时发动公司的货车,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他在这家物流公司开了五年车,工资按月发,活儿按单算,但公司一直没给他交社保,老板总说:“你是灵活就业人员,签的是承揽协议,不用交社保。”老张心里犯嘀咕:这真的合法吗?
老张的困惑并非个例,许多企业的司机岗位因用工形式多样(如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承揽合同等),社保缴纳问题常成为“灰色地带”,但事实上,是否缴纳社保的关键并不在于岗位名称,而在于法律关系的实质。
核心问题:司机与公司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如果司机接受公司管理、遵守规章制度、按月领取固定报酬,即使签的是“劳务合同”或“承揽协议”,法院也可能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只要符合以下三点,劳动关系即成立: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定主体资格;
-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换句话说,哪怕合同名称写得再“花哨”,只要实质是劳动关系,公司就必须为司机缴纳社保!
企业常见的“避社保”套路与法律风险
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会采用以下方式规避社保:
- 签订“劳务合同”或“承揽协议”:试图将劳动关系伪装成合作关系;
- 要求司机注册为个体户:让司机“自己承担社保”;
- 通过第三方平台外包:将用工责任转嫁给其他机构。
但这些操作风险极高!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如工伤、离职补偿等),仲裁机构或法院通常会穿透合同形式,直接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企业不仅需补缴社保,还可能面临滞纳金、罚款,甚至赔偿劳动者损失。
司机该如何维权?
如果公司拒绝缴纳社保,司机可以:
- 收集证据: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聊天记录、工牌等;
-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补缴社保;
- 向社保部门投诉:社保机构有权责令企业限期补缴。
切记:社保是劳动者的法定权益,不是企业的“可选项”!
建议参考
- 对企业主说:别为短期节省成本埋下长期风险,合规用工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企业责任的体现,为司机缴纳社保,既能稳定团队,也能规避劳动争议带来的更大损失。
- 对司机说:如果公司以“灵活用工”为由拒绝缴社保,务必警惕!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拨打12333人社热线维权。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
明确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方向盘握在司机手里,但社保的“方向盘”必须握在法律手里!无论是企业还是劳动者,都应清醒认识到:社保不是“可选项”,而是法律强制的底线保障,企业试图通过合同包装逃避责任,最终只会付出更高代价;而劳动者唯有敢于维权,才能让劳动权益真正“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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