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错了怎么办?手把手教你正确作废发票!
原创文章内容 发票是企业经营中不可或缺的凭证,但实际操作中难免会出现开错的情况,比如金额填错、客户信息有误,甚至重复开票,发票开错了该怎么作废?作废流程会不会影响税务申报?我们就来详细聊聊发票作废的...
刚把发票开好,客户还没走,自己一检查发现金额写错了、税号漏了一位,或者购方名称打成了错别字?这时候心里“咯噔”一下,脑子里马上冒出一堆问题:这发票还能不能用?直接撕了重开行不行?会不会被税务系统抓到?罚款吗?
别急,作为从业十几年的税务合规律师,我今天就用大白话给你捋清楚——发票作废到底该怎么操作?哪些能作废?哪些必须红冲?关键时间节点是什么?掌握这些,不仅能避免税务风险,还能让你在财务同事面前显得特别专业。
先划重点:只有在“当月开具、未跨月、未抄税、未上传”的情况下,才能直接作废。
听起来有点术语堆砌?我来翻译成人话:
满足以上四个条件,恭喜你,可以直接作废!
记住这个口诀:“系统操作+纸质处理+留痕备查”。
登录开票系统,点击“作废”打开发票管理软件(比如税控盘或UKey系统),找到那张开错的发票,选中后点击“作废”,系统会弹出提示,确认后这张发票的状态就变成“已作废”。
纸质发票加盖“作废”章别忘了实体发票!三联或五联都要在各联次上清晰盖上红色“作废”章,缺一不可,尤其是存根联,一定要和系统状态一致。
妥善保存,至少五年作废的发票不是垃圾,它是重要的税务凭证,必须和正常发票一样归档保存,税务稽查时可能要抽查,丢了?轻则警告,重则罚款。
⚠️ 特别提醒:作废操作不可逆!一旦点了“作废”,这张发票就彻底失效了,不能再使用或恢复。
如果你发现发票错误时已经跨月了,或者客户已经拿去报销抵扣了,那对不起,作废这条路走不通了,必须走“红字发票”流程。
简单说就是:
先申请开具一张负数金额的红字发票,把原来的错票“对冲掉”,然后再重新开一张正确的蓝字发票。
这个流程稍微复杂点,需要购买方配合(比如提供《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耗时也更长,所以啊,发现问题越早越好,当天发现当天处理,是最省心的。
去年我代理过一个餐饮企业的案子,他们在2月28日给一家公司开了6万元的专票,结果3月2日才发现税号少输了一位,财务以为“反正客户还没报销”,就直接在系统里点了作废。
结果呢?税务稽查时调取了开票记录,发现这张发票在3月才作废,但开票时间是2月——属于典型的“跨月作废”违规操作。
最终税务局认定企业擅自作废发票,导致申报数据异常,处以2000元罚款,并要求补交滞纳金。
你看,就因为没搞清“时间红线”,几千块就这么飞了,更麻烦的是,信用等级也被扣分,影响后续发票领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错误,应当在当月内及时作废;跨月的,不得作废,应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
也就是说,法律只允许“当月作废”,跨月就必须走红冲程序,这不是哪个会计的习惯问题,而是实打实的法律责任。
发票虽小,背后是整个税务合规体系,很多老板觉得“不就是开张票嘛”,可现实是,一张处理不当的发票,轻则罚款,重则影响纳税信用、限制发票额度,甚至牵连企业融资贷款。
我的建议很明确:
✅ 开票后务必双人核对信息,特别是税号、金额、名称;
✅ 发现错误立即处理,当天搞定最安全;
✅ 跨月了别侥幸作废,老老实实走红字流程;
✅ 所有作废发票统一归档,电子+纸质双备份。
合规不是成本,而是保护。把细节做到位,才是对企业最大的负责。
下次再遇到“发票开错了怎么办”,别慌,先看时间,再定方案——作废 or 红冲,一步走对,步步安稳。
发票作废怎么操作?开错了怎么办?别慌,三步教你合法补救!,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刚把发票开好,客户还没走,自己一检查发现金额写错了、税号漏了一位,或者购方名称打成了错别字?这时候心里“咯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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