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一、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满足一定条件属于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摔伤,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工伤,但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则属于工伤;若是自己不慎摔伤,通常不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里强调了几个关键要素,一是“上下班途中”,二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三是特定的事故类型,即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
对于“上下班途中”,它包括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非本人主要责任”需要由相关部门,如交通管理部门等进行认定。如果员工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就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
而如果员工是自己不慎摔倒、滑倒等原因导致的摔伤,由于并不符合上述“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这一情形,通常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员工在遇到上下班途中摔伤的情况时,应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若认为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按规定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解析: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摔伤,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工伤,但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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