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嘞,各位老铁,今天咱来聊个挺让人闹心但可能不少人又会遇到的事儿—网贷欠1万逾期1年。这可不是个小数目,拖了一年,那更是雪上加霜。别急,您先坐好,听我这个老法师给您慢慢捋捋
文章疑问标题:网贷欠1万逾期1年,到底会有啥后果?还能翻身吗? 哎,说起这网贷啊,真是让人又爱又恨,急需用钱的时候,它像个“及时雨”,手指头一点,钱就到账了,可这钱一旦逾期还不上,尤其是像您这样...
哎,说起这工资被拖欠的事儿,真是能把人逼疯!辛辛苦苦干活,就盼着发工资那天能松快松快,结果老板一拖再拖,简直是让人忍无可忍,这时候,很多朋友就会想:“我要是因为这个不干了,能不能拿到点补偿啊?” 咱就好好聊聊这个“因为老板拖欠工资,我被迫离职,到底能不能要赔偿”的事儿。 咱得明白一个词儿:“被迫离职”,这可不是说老板惹我不高兴了,我拍拍屁股就走那么简单,法律上的“被迫离职”,是指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比如没及时足额发工资、没给交社保、或者有其他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导致劳动者实在没办法继续干下去了,不得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咱劳动者可不是“自动离职”,而是“被迫”的!
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呢?是按照你在这家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公司就得给你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奖金、补贴这些,可不是基本工资哦!

举个例子,你在公司干了3年2个月,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是8000块,那公司就得给你3.5个月的工资,也就是8000 × 3.5 = 28000块,这可不是一笔小钱,是你应得的!
那具体咋操作才能万无一失呢?
所以啊,核心思想就是:老板欠工资,不是我们的错!咱被迫离职,不仅能要回属于自己的工资,还能依法拿到一笔经济补偿金!千万别觉得是自己主动走的就啥也没有了,那可就亏大了!
建议参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老板拖欠工资,劳动者是完全有权利“被迫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的,这不是什么“额外要求”,而是咱应得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你得留好证据,并且用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公司离职原因,千万别因为怕麻烦或者不懂法,就让自己的血汗钱打了水漂,还错失了应得的补偿,遇到这种事,要冷静,要果断,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有理走遍天下,该是咱的,一分都不能少!如果自己搞不定,也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专业的律师,他们会给你更具体的指导,别自己扛着,拿起法律武器,该要的补偿一分不能少!
那么,因为拖欠工资被迫离职,能拿到啥好处呢?最主要的就是经济补偿金!这可不是小数目,得好好算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哎,说起这工资被拖欠的事儿,真是能把人逼疯!辛辛苦苦干活,就盼着发工资那天能松快松快,结果老板一拖再拖,简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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