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人,咋就成了轻伤害案件的主角?
生活中,谁还没个磕磕碰碰、吵吵闹闹的时候?但您知道吗?就因为一时冲动,推搡一下,或者拳头没控制住轻重,原本只是邻里纠纷、朋友口角,可能转眼就变成了“轻伤害”案件,甚至要背上刑事责任,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嘿,大伙儿好!咱们常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睦比啥都强,可话说回来,牙齿还有跟舌头打架的时候呢,邻居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难免有点磕磕碰碰,可能就是推搡一下,或者失手碰了一下,对方就说自己“受伤了”,甚至冒出个“轻伤”的说法,这可就让人心里打鼓了:“就这么一下,能算轻伤?” 别慌,今天我就来给您掰扯清楚,邻居间这点事儿,到底啥情况算“轻伤”,万一不小心造成了,又该怎么正确处理。
您得明白,咱们老百姓嘴里说的“伤得重不重”,和法律上认定的“轻伤”,那可不是一回事儿!咱们平时说“哎呀,轻伤不下火线”,那可能就是蹭破点皮,流点血,但在法律上,尤其是涉及到刑事案件的时候,“轻伤”的标准那可是相当严格和具体的。
那法律上的“轻伤”到底是咋判定的呢?
简单说,不是您说了算,也不是受伤的邻居说了算,得由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颁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进行专业鉴定,这个标准细致到什么程度呢?它会根据受伤的部位(比如头、脸、胸、腹、四肢等)、损伤的类型(比如骨折、出血、器官损伤、神经损伤等)以及损伤的程度和后果,来综合判断是“轻微伤”、“轻伤”(还分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还是“重伤”。
举几个咱们邻居间可能遇到的例子您就明白了:
您看,这些可不是咱们平时理解的“小打小闹”,千万别觉得邻居间的小冲突没啥大不了,一旦造成了上述这些伤害,性质就可能变了。
万一,我是说万一,不小心把邻居弄伤了,怀疑可能够上“轻伤”,该咋办呢?
以案说法
老王和老李是对门邻居,因为老王家门口堆了点杂物,影响了老李出行,俩人吵了起来,越吵越凶,老王一时激动,推了老李一把,老李没站稳,后脑勺磕在了楼梯扶手上,当时就起了个大包,还说头晕,老李家人不干了,报了警。
警察来了之后,先让老李去医院检查,医生诊断是“头皮血肿”,并且建议做个CT,CT结果出来,显示老李有“蛛网膜下腔少量出血”,后来,老李的伤情被司法鉴定机构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为“轻伤二级”。
这下老王可傻眼了,他没想到推一把能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因为达到了“轻伤”级别,老王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好在,老王后来积极赔偿了老李的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老李也出具了谅解书,法院考虑到情节较轻,双方又是邻里纠纷,老王也有悔罪表现并取得谅解,就从轻判了老王缓刑。
这个例子就说明,邻里间的小冲突,真的可能因为一时冲动,造成意想不到的法律后果。“轻伤”的后果,远比咱们想象的要严重。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律师提示:这里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就可能构成此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律师提示:如果只是造成“轻微伤”,不构成犯罪,可能会适用此条进行治安处罚,同时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是判断“轻微伤”、“轻伤”、“重伤”的具体技术标准,非常细致,由司法鉴定机构专业人员依据此标准进行鉴定,一般老百姓很难完全掌握,所以发生伤害后,是否构成“轻伤”,以鉴定结论为准。
律师总结
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和睦相处是王道,遇到矛盾摩擦,一定要冷静,千万别冲动动手,记住以下几点:
远亲不如近邻,互相理解,互相包容,才能避免小摩擦演变成大麻烦,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随时来找我。
邻居间小摩擦,咋就成了轻伤?不小心伤了邻居该咋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嘿,大伙儿好!咱们常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睦比啥都强,可话说回来,牙齿还有跟舌头打架的时候呢,邻居之间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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