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逾期后,邮政快递突然上门?别急,先搞懂这几点!
最近手头有点紧,网贷逾期了一阵子,心里本来就七上八下的,这天,突然收到个邮政快递的电话,让去取件,或者直接送到家,一下子,你是不是心里咯噔一下,各种不好的念头涌上心头:“是不是催收寄来的什么吓人的东西...
哎呀,脚骨轻伤,听着好像不重,但真发生在自己身上,那滋味可不好受,走路一瘸一拐,上班、买菜、接孩子都受影响,心里还特别憋屈,这时候,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我这脚到底怎么了?严不严重?多久能好?” 更有人会琢磨,“这伤要是别人弄的,或者在工作中受的,那医药费、误工费谁给报啊?”
别着急,咱们一步一步来。
第一部分:脚骨轻伤,到底该怎么治?
你得明白,“轻伤”这个词,在医学上和咱们平时口头说的可能不太一样,咱们这里说的“脚骨轻伤”,一般是指那些没有明显骨折移位,或者只是轻微骨裂、韧带拉伤、软组织挫伤这类情况,但即便是“轻伤”,也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第二部分:脚骨轻伤了,谁来赔?—— 这事儿得看“怎么伤的”!
身体上的痛苦咱知道怎么缓解了,那经济上的损失呢?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这些可不是小数目,这时候,就得掰扯清楚,这伤到底是谁的责任,该谁来赔!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更直观。
案例:超市购物摔一跤,脚骨骨裂谁来赔?
王阿姨去家附近的超市买菜,超市刚拖完地,地面湿漉漉的,也没放个“小心地滑”的警示牌,王阿姨走着走着,“啪”一下就滑倒了,当时就觉得脚脖子钻心地疼,站都站不起来,送到医院一检查,脚踝骨轻微骨裂,医生说需要打石膏固定,休息一个月,医药费花了好几千,还耽误了王阿姨去给儿子带孙子。
分析:这个案子里,超市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有义务保证地面安全,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超市地面湿滑且未设置警示,显然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王阿姨的受伤存在过错,王阿姨有权要求超市赔偿她的医疗费、误工费(如果王阿姨还在工作的话)、护理费(如果需要家人照顾)、交通费等合理损失,王阿姨需要保留好医院的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误工证明等证据,先和超市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条链接:
讲到赔偿,就得搬出咱们的“尚方宝剑”——法律条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这条就是说,只要是别人的过错导致你受伤,你花的医疗费、因为受伤没上班的误工费等等,对方都得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这条就是专门针对商场、超市这类公共场所的,如果他们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你受伤,他们就得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条就是说,如果是在工作中受的伤,符合上述情形,就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律师总结:
各位朋友,脚骨轻伤虽然听起来“轻”,但处理不好,既影响生活质量,也可能留下后遗症,一旦受伤: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脚受伤了先别慌,科学治疗是前提,责任认定要清晰,合理赔偿有依据,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健健康康!万一真遇到这种糟心事,也别愁,搞懂这些,心里就有数了!
脚骨轻伤了怎么办?别急,先搞懂怎么治、谁来赔!,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哎呀,脚骨轻伤,听着好像不重,但真发生在自己身上,那滋味可不好受,走路一瘸一拐,上班、买菜、接孩子都受影响,心...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