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逾期后,担保人突然收到催收短信?这事儿到底合不合法?
自己好好的,信用卡按时还、房贷也不拖欠,结果手机突然弹出一条短信:“您作为某某贷款的担保人,借款人已连续逾期,请尽快联系处理,避免影响个人征信”……瞬间一头雾水?明明没借钱,怎么就成了“背锅侠”?...
一觉醒来手机炸了,十几条短信接连弹出,全是“紧急通知”“最后警告”“已移交法务处理”这类字眼,语气严厉得像法院传票提前到了,更离谱的是,你刚想喘口气解释几句,对方却转头把你给告了——不是你欠钱不还,而是你“侵犯名誉权”?听起来是不是有点荒唐?但现实中,还真有人就这么栽了。
今天咱们就来聊个真实又扎心的话题:贷款逾期后收到催收短信,本来是自己理亏,怎么反而成了被起诉的一方?是平台越界施压?还是我们误解了法律边界?别急,听我慢慢给你掰扯清楚。
很多人觉得,欠钱还债天经地义,平台发几条短信催你还款,再正常不过,可问题是,“催收”这两个字,不是你想怎么收就怎么收的,法律上对催收行为有明确限制,尤其是信息内容、发送频率、沟通方式这些细节,一旦越界,就从“合法维权”变成了“侵权行为”。
举个例子:
小李因为疫情失业,信用卡和网贷一共逾期了两万多,催收公司开始轮番轰炸:
小李精神崩溃,去报警也没用,因为对方没直接暴力威胁,但他一咬牙,反过来把催收公司告上了法庭,理由是:侵犯名誉权、隐私权、人格尊严。
结果你猜怎么着?法院判了:催收公司败诉,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公开道歉。
为什么?因为那些短信已经超出了“提醒还款”的范畴,属于侮辱性、恐吓性传播,而且未经同意向第三方泄露债务信息,严重违反《民法典》相关规定。
来看一个真实判决案例(简化版):
原告张某因车贷逾期3个月,被某金融公司委托的第三方催收机构连续7天每天发送5条以上短信,内容包括:“张某已被列入全国失信名单”“子女将无法上重点学校”“警方即将立案通缉”,催收人员还多次拨打其母亲电话,称“儿子在外面借高利贷赌博”。
张某从未涉赌,也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他愤而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审理认为:
最终判决:被告公司赔偿8000元,并在本地报纸刊登致歉声明。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催收可以存在,但必须守规矩,一旦越界,哪怕你是债权人,也可能从原告变成被告。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催收行为必须遵守以下底线:
换句话说,催收只能针对债务人本人,在合理时间、通过合法方式、使用客观陈述进行提醒,一旦夹杂虚假信息、情绪化攻击或扩散至亲友圈,就不再是“催收”,而是“网络暴力”。
作为从业十几年的执业律师,我想说句掏心窝子的话:欠钱确实不该拖,但催收也不能为所欲为。
如果你是借款人,
如果你是出借方或催收机构,更要明白:
说到底,债务关系的本质是契约,而维系契约的,不只是金钱,更是规则与尊重。
所以下次当你收到那条写着“再不还钱就让你社会性死亡”的短信时,先别慌,也别怒,冷静下来问一句:
“你说的,是真的吗?发给我妈,经我同意了吗?‘通缉’两个字,是你能随便用的吗?”
最有力的反击,不是骂回去,而是拿起法律武器,轻轻一句:“你已违法,请自重。”
这才是现代公民应有的底气。
贷款逾期收到催收短信,结果反被告了?这事儿到底谁在理?,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一觉醒来手机炸了,十几条短信接连弹出,全是“紧急通知”“最后警告”“已移交法务处理”这类字眼,语气严厉得像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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