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肺炎,咋才算轻伤?碰上这事儿该咋办?

普法百科33秒前1

一提到“轻伤”,可能很多家长第一反应就是孩子磕了碰了,有个伤口流血了才算,但在法律上,“轻伤”可不是咱们日常理解的那么简单,它有严格的法定标准,而且这个标准是为了判断伤害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或者在民事赔偿中确定责任大小的一个重要依据。

那儿童肺炎,这病咋就能跟“轻伤”扯上关系呢?这可不是说孩子得了肺炎就一定是轻伤啊,绝对不是这个意思!咱们得先明白,法律上的“轻伤”鉴定,主要是看身体受到的伤害达到了什么程度,这个程度是有专门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规定的。

儿童肺炎,咋才算轻伤?碰上这事儿该咋办?

普通的儿童肺炎,经过及时治疗,孩子痊愈了,没留下啥后遗症,这种情况通常跟法律上的“轻伤”挨不上边,毕竟感冒发烧得肺炎,有时候是自身体质或者病毒细菌感染,不一定是人祸。

如果这肺炎的发生,或者肺炎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某些不良后果,是由于他人的故意伤害行为、过失行为(比如护理不当、医疗过失等)直接导致的,并且达到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关于“轻伤”的具体条款,那才有可能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轻伤”。

比如说,如果因为大人看管不力,孩子被严重推搡撞击胸部导致吸入性肺炎,或者因为某些外力导致肺部受损引发肺炎;又或者,因为医疗行为存在明显过失,延误了治疗,导致肺炎加重,出现了比如“并发肺气肿、肺不张,经规范治疗后仍遗留有呼吸困难(轻度)、肺功能轻度损伤”等等,这些具体的、可测量的、达到一定程度的损害后果,才可能去考虑是否构成轻伤。

这里面有几个关键点家长们得记牢:

  1. 有明确的伤害行为或过失行为:不能是孩子自己不小心着凉感冒引起的,得是“人祸”导致的。
  2. 肺炎(或其并发症)造成了特定的、达到标准的身体损害:不是说肺炎治好了就没事了,如果留下了符合标准的后遗症或者功能障碍,才可能算。
  3. 因果关系明确:那个“伤害行为”或“过失行为”必须是导致肺炎(或其严重后果)的直接原因或者主要原因。

不是孩子一得肺炎,咱们就想着去做个“轻伤”鉴定,这事儿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非常专业。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虽然听起来有点让人不舒服,但能帮大家更好地理解。

小明(化名,5岁)在幼儿园和同学小刚(化名,6岁)玩耍时,小刚突然推了小明一把,小明猝不及防,向后摔倒,后脑勺磕在了教室的暖气片上,当时小明哭了,老师检查了一下,后脑勺有点红,以为只是皮外伤,简单安抚后就让小明继续活动了。

当天晚上,小明开始发烧,精神也不太好,家长以为是普通感冒,就给吃了点退烧药,但第二天,小明烧还没退,并且开始咳嗽、呼吸有点急促,家长赶紧送医院,一拍片,诊断为“急性肺炎”,医生在询问病史和查体时,发现小明后脑勺有个明显的血肿,结合摔倒史和肺炎症状,高度怀疑是头部外伤后应激反应、免疫力下降,加上可能当时受凉,诱发了严重的肺部感染。

住院治疗了十多天,小明的肺炎才控制住,但出院时,医生说小明因为这次肺炎比较严重,肺部有轻微的纤维化改变,可能会对以后的肺功能有一定影响。

小明家长认为这事儿跟小刚推人以及幼儿园监管不力有关,要求赔偿,那这里面,小明的肺炎本身可能不直接构成“轻伤”,但如果后续的“肺部轻微纤维化改变”经法定鉴定机构鉴定,确实达到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关于胸部损伤(肺功能轻度损伤”)的轻伤标准,那么小刚的监护人以及幼儿园就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如果情节严重,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小刚是未成年人,主要是监护人责任)。

这个例子里,就涉及到了“伤害行为”(小刚推搡)、“过失”(幼儿园监管不到位)、“肺炎及并发症(肺部纤维化)”、“因果关系”(摔倒后诱发/加重肺炎)以及“损害后果是否达到轻伤标准”等多个环节,最终是不是“轻伤”,可不是家长说了算,也不是医生直接下结论,而是要由公安机关委托的、具有法定资质的法医鉴定机构,根据孩子的病历、恢复情况、各项检查结果(比如肺功能检测),严格对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出具鉴定意见书。


法条链接:

咱们老百姓不用背法条,但知道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能更有数。

  1.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是判断轻伤、重伤、轻微伤的“圣经”,里面对身体各个部位的损伤都有非常详细、具体的描述和量化标准,比如关于胸部损伤导致的呼吸困难、肺功能损伤程度等,都有明确规定,儿童的伤情鉴定会考虑其生长发育的特殊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伤害他人身体”达到的程度,就是以《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的“轻伤”、“重伤”为依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即使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轻伤”,只要对方有过错,造成了人身损害,咱们也可以依据这个法条要求民事赔偿。

律师总结:

好了,说了这么多,给各位家长总结一下:

  1. 儿童肺炎本身一般不直接等同于法律上的“轻伤”:大部分情况下,肺炎是疾病,经过治疗能痊愈,只有当肺炎是由他人的故意伤害或重大过失行为引起,并且因此导致了符合《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轻伤”条款规定的特定、严重且遗留的身体损害后果(比如特定的并发症、功能障碍等)时,才可能被鉴定为“轻伤”。

  2. “轻伤”的认定是个专业活儿,得靠法医鉴定:不是咱们自己觉得严重就是轻伤,也不是医生诊断肺炎就完事了,必须由法定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根据孩子的全部病历资料、恢复情况以及必要的医学检查,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来鉴定。

  3. 碰上可能涉及他人责任的情况,家长要冷静,三步走

    • 第一步:积极给孩子治病!孩子的健康永远是第一位的,别因为纠结责任耽误了治疗。
    • 第二步:及时固定证据!比如保留好所有的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和相关方的沟通记录、现场照片视频(如果有的话)等等,如果怀疑是幼儿园或学校的责任,要及时和园方/校方沟通并要求其记录备案。
    • 第三步:咨询专业人士!如果认为对方有明显过错,造成了较严重后果,可以先咨询医生了解病情和预后,再咨询律师,评估是否有必要走法律程序,是否需要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涉及治安或刑事案件,要及时报警。
  4. 即使不构成“轻伤”,也可能有民事赔偿:就算最终鉴定下来不构成刑事犯罪意义上的“轻伤”,只要对方的行为有过错,并且和孩子的肺炎(或其治疗费用、误工损失等)有因果关系,咱们依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孩子生病,家长最揪心,希望今天聊的这些能帮大家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心里能更有底,知道该往哪个方向努力,如何更好地维护孩子的权益,专业的事情,多咨询专业的人!咱们做父母的,就是孩子最坚实的后盾!

儿童肺炎,咋才算轻伤?碰上这事儿该咋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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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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