膝盖韧带损伤,咋才算轻伤?说了是轻伤,又能咋地?
好嘞,各位朋友,今天咱们来聊点实在的,生活中,谁还没个磕磕碰碰呢?但要是伤着膝盖,尤其是韧带出了问题,那可真是让人心里打鼓,大家最关心的莫过于,这伤到底算轻还是重?特别是涉及到一些责任划分、赔偿啥的,...
哈喽,大家好!今天咱们来聊个挺常见的事儿,就是那个“霸座”,你说这霸座吧,本来就挺让人来气的,占着别人座位不让,还振振有词,有时候呢,双方情绪一激动,可能就动起手来,推推搡搡的,这时候,问题就来了:万一,我是说万一啊,那个霸座的男的(也可能是女的,咱这里就说个常见的称呼哈)在冲突中受了点“伤”,嚷嚷着要验伤,要说法,甚至说自己是“轻伤”,这可咋整?这“轻伤”到底是个啥标准?要是真认定了,会不会有啥严重后果,比如赔钱,甚至更糟?今天咱就掰开揉碎了聊聊这个事儿。
咱得明白,在法律上,“伤”可不是自己说了算的,也不是看着青一块紫一块就叫“轻伤”,咱们平时说的“哎呀,我受伤了”,那是老百姓的口头语,跟法律上的“轻微伤”、“轻伤”、“重伤”完全不是一码事儿,这三者的界限,直接关系到是赔钱了事,还是可能要负刑事责任,差别可大了去了!
“轻伤”到底是咋认定的呢?
简单说,“轻伤”是一个很专业的法医学概念,它有一个专门的国家标准,叫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个标准可不是随便编的,里面对各种损伤,从脑袋瓜到脚底板,都规定得清清楚楚,什么程度算轻微伤,什么程度算轻伤(还分轻伤一级、轻伤二级),什么程度算重伤。
比如说,你推了霸座男一下,他胳膊肘蹭破点皮,流了一丢丢血,这顶多算个“轻微伤”,甚至可能连轻微伤都够不上,就是个“表皮擦伤”,但如果因为这一推,他摔了一跤,胳膊骨折了,那这性质就变了,很可能就够上“轻伤”了,关键看啥呢?看损伤的部位、损伤的程度、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有多大,以及是不是会留下后遗症等等。
这可不是咱们自己凭着感觉说“他看着挺严重”或者“他装的吧”就能定的,必须得由公安机关委托的、有资质的法医鉴定机构,根据医院的诊断证明、片子(比如X光、CT啥的),再结合法医的检查,才能最终给出一个鉴定意见,这个鉴定意见,才是法律上认可的“伤情”。
以案说法:
咱们来假设一个场景啊,就叫它“地铁霸座冲突案”吧。
小王坐地铁,好不容易找到个座儿,刚坐下没两站,上来一个壮汉李某,直接一屁股就坐在小王旁边的空位上——哦不,那是小王的座位,李某看错了,或者说,他就是想霸座,小王就客气地说:“大哥,这是我的座位,您看一下您的票。”李某眼睛一瞪:“哪写你名字了?我先坐下就是我的!”两人就吵起来了,李某嘴里不干不净,还推了小王一把,小王年轻气盛,也火了,就推了李某一下,说:“你这人怎么不讲理!”李某没站稳,往后踉跄了几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捂着自己的腰哎哟哎哟地叫。
后来警察来了,李某说自己腰被小王推伤了,疼得厉害,要求严惩小王,还要巨额赔偿,小王也委屈啊,说:“是他先霸座,先推我的!”
这时候李某的伤到底算啥?
所以你看,这个“轻伤”的认定,是不是至关重要?它直接决定了事件的走向和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大小。
法条链接: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个是核心中的核心,所有伤情鉴定都以此为准,里面明确规定了轻伤一级、轻伤二级的具体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就可能构成此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这里主要针对轻微伤或不构成轻伤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是关于民事赔偿的规定,不管是轻微伤还是轻伤,只要造成了损害,都可能涉及到)
律师总结:
霸座男轻伤怎么认定”这个事儿,咱给大家捋捋重点:
遇到霸座,咱要维权,但要用合法、理智的方式,别让对方的错误,最终惩罚了自己,和谐社会,文明出行,才是咱该追求的嘛!希望今天的内容对大家有帮助,咱们下期再见!
霸座男那点伤,咋才算轻伤?真要赔,又该咋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哈喽,大家好!今天咱们来聊个挺常见的事儿,就是那个“霸座”,你说这霸座吧,本来就挺让人来气的,占着别人座位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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