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受了点轻伤,赔偿的事儿到底该怎么办?
大伙儿上班的时候,万一不小心磕了碰了,受了点轻伤,虽然不算太严重,但毕竟是在工作中受的伤,这赔偿的事儿该怎么算呢?很多朋友可能觉得伤不重,不好意思找单位,或者不知道具体能赔些啥,稀里糊涂就过去了,其实...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话虽然有点老,但理儿不偏,咱们天天上班,有时候一个不留神,可能就在工作中受点小伤,在车间操作机器时不小心被铁屑蹭破了手,或者在办公室搬个文件柜不小心扭到了腰,又或者在外出差办事途中被电动车轻微剐蹭了一下,这些伤,说重吧,可能养几天就好了;说轻吧,毕竟也是在工作中受的,疼在身上,还可能耽误几天活儿,这时候,很多朋友心里就犯嘀咕了:“我这算工伤吗?能跟公司要点赔偿不?都能赔点啥呢?”
大家放一百个心,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哪怕是“轻伤”,也应该受到关注和合理的赔偿,咱们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国家是有法律保护的。
那具体能赔点啥呢?
医疗费:这是最基本的,你因为这个工伤去医院看病、拿药、换药、拍片这些费用,只要是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都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如果公司给你交了社保的话)或者公司来承担,一定要保留好所有的医疗票据、诊断证明啥的,这都是凭证。
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如果你因为这个小伤,医生建议你休息几天,上不了班,这段时间叫“停工留薪期”,在这个期间,公司是要按照你正常上班的工资福利待遇给你发工资的,不能因为你没上班就扣钱,或者只发个基本工资,这一点非常重要,很多朋友容易忽略。
护理费:如果你的伤稍微影响了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比如手受伤了,吃饭穿衣都费劲,需要人照顾,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内,由公司负责护理,如果公司自己不安排人,可能就要支付护理费了,轻伤的话,护理费可能涉及不到,或者金额不大,但咱们得知道有这么回事。
交通费、食宿费:如果因为伤情需要,你得去统筹地区以外的医院治疗,那么交通费、食宿费这些合理的费用,也是可以报销的,一般小伤可能就在本地看了,这个也视情况而定。
其他:如果医生开了一些需要加强营养的证明,营养费有时候也能酌情考虑,但这个不是硬性规定,得看具体情况和单位的态度。
那具体怎么操作呢?
赶紧就医,保存证据:受伤了第一时间肯定是去医院,别耽误,所有的诊断证明、病历本、医疗费发票、药费清单,都要妥善保管,一份都不能丢!这是后续索赔的关键。
及时报告单位:按照规定,你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现实中,一般是先跟单位说,最好是书面报告,口头说的话也要有证人或者留下记录,单位知道了,按规定他们也应该在30天内帮你去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申请,那你自己或者你的近亲属就得赶紧去申请了,别超了时间。
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最核心的一步,你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等)、医疗证明等材料,社保部门会在受理后60天内给出《工伤认定决定书》,拿到这个,就确认是工伤了。
等待认定结果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需要的话):认定为工伤后,如果伤情稳定了,觉得可能影响劳动能力(比如手指受伤后活动受限),还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看看能不能评上伤残等级,不过咱们今天说的是“轻伤”,可能够不上伤残等级,那就主要涉及前面说的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协商赔偿或者申请仲裁:认定为工伤,各项费用也明确了,就可以跟单位协商赔偿了,如果单位通情达理,按规定赔付,那是最好的,如果单位耍赖,或者对赔偿金额有异议,那你就可以拿着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材料,去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小例子,更直观。
小王是一家服装厂的工人,某天在操作缝纫机时,不小心被针扎破了手指,流了不少血,当时车间主任让他赶紧去医务室简单处理了一下,说“小伤,不碍事,休息半天就回来上班”,结果第二天小王手指肿得更厉害了,去医院一看,医生说是感染了,需要输液,还开了一周的病假。
这下小王就犯愁了:这医疗费谁出?我这一周没上班,工资怎么算?
分析:小王这种情况,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操作缝纫机)受伤,妥妥的工伤。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律师总结:
各位朋友,上班受了轻伤,千万别觉得“不好意思”开口,或者怕麻烦就自认倒霉,记住以下几点:
工伤无小事,哪怕是轻伤,也关乎咱们的切身利益,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大家,如果真遇到类似情况,心里没底,也可以多问问当地的劳动部门,或者咨询专业的律师,祝愿大家都平平安安上班,健健康康回家!
上班受了点小伤,能赔吗?怎么赔?别急,律师教你一步步来!,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话虽然有点老,但理儿不偏,咱们天天上班,有时候一个不留神,可能就在工作中受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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