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重伤到底咋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普法百科33秒前1

好嘞,各位朋友,我是你们的老朋友王律师,今天咱们来聊个特实际的话题,就是咱们万一不小心,因为打架啊、或者出点意外受伤了,这伤到底算轻伤还是重伤?这可不是咱们自己说了算,也不是医生随便看看就行,这里面可有大学问,这直接关系到对方要不要赔钱、赔多少钱,甚至要不要负刑事责任的大问题,今天就给大伙儿好好掰扯掰扯:轻伤重伤到底咋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有时候碰上点矛盾,万一动了手,或者不小心出了事故,人受伤了,第一个念头可能就是“我这伤到底多严重?” “对方会怎么样?”,这时候,“轻伤”和“重伤”这两个词就特别关键。

轻伤重伤到底咋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咱得明白,这“轻伤”和“重伤”,可不是咱老百姓凭感觉说“我觉得挺重的”或者“就破点皮,没事”,这是法律上的概念,有专门的鉴定标准和严格的鉴定程序,这个标准,全称叫《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里面规定得非常细,从头皮破了多大口子,到骨头断到什么程度,内脏伤到什么份上,都有明确的说法,简单说,重伤就是指那些让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轻伤呢,就是没到重伤那么严重,但也造成了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还有个轻微伤,那就更轻了,一般就是点皮外伤,不影响主要功能。

轻伤重伤要怎么鉴定呢?

  1. 谁来委托?打架斗殴这种,先是公安机关介入,如果他们觉得有必要做伤情鉴定,就会出具《鉴定委托书》,你拿着这个委托书,才能去做鉴定,如果是其他情况,比如交通事故,可能是法院或者当事人自己委托,但自己委托的话,对方可能不认,最好还是通过官方渠道。
  2. 去哪儿鉴定?不是随便找个医院就行,得是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这个机构是需要经过司法行政部门审批认可的,你可以问问办案的民警,或者法院,他们通常会告诉你哪些机构可以做。
  3. 怎么鉴定?鉴定机构会根据你的病历材料(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CT片、X光片啥的),再对你本人进行身体检查,然后对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给出一个鉴定意见,是重伤、轻伤(还分一级、二级)还是轻微伤。
  4. 啥时候出结果?这个不一定,快的话几周,慢的话可能一两个月,得看伤情复杂程度,鉴定结果会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这个可是有法律效力的。

拿到结果了,有人可能会说:“不对啊,我觉得我这伤比鉴定的重多了!” 或者“他那点伤怎么就成轻伤了?” 别急,结果不服怎么办?

如果对鉴定结果不服,是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你可以向委托鉴定的机关(比如公安、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你不服的理由,理由得靠谱,比如你觉得鉴定机构没资质啦,鉴定人不专业啦,或者你有新的证据证明伤情更重啦等等,然后由办案机关决定是否同意重新鉴定,重新鉴定,通常会换一家更高级别的或者其他的鉴定机构来做。


以案说法:

给大伙儿说个我碰到的真实小例子,前年,小区里有俩邻居,老张和老李,因为停车位的事儿吵起来了,越吵越凶就动了手,老李抄起旁边一个扫帚疙瘩,就往老张胳膊上抡了一下,老张当时就觉得胳膊疼得厉害,去医院一查,胳膊骨裂了。

公安机关介入后,给老张开了委托书,让他去做伤情鉴定,鉴定机构一看片子,结合病历,依据标准,认定老张的伤构成了“轻伤二级”,这一下性质就不一样了,老李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了,是要负刑事责任的,老李当时就懵了,他觉得不就是打了一下,怎么就犯罪了呢?他对这个结果不服,觉得老张小题大做。

后来,老李在我们的建议下,向公安机关提交了书面的重新鉴定申请,理由是认为第一次鉴定可能对伤情的描述不够准确,公安机关审查后,同意了他的申请,指定了另一家更权威的司法鉴定机构,第二次鉴定,结果还是“轻伤二级”,这下老李没话说了,最后在公安机关的调解下,老李积极赔偿了老张的医药费、误工费啥的,老张也出具了谅解书,老李才没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也深刻吸取了教训。

所以你看,伤情鉴定多重要,一步错,可能结果就天差地别。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更有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条就是说,造成轻伤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了,重伤那处罚就更重了。)

  2.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这明确了公安的职责和鉴定的启动程序。)

  3.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就是对重新鉴定条件的规定。)


律师总结:

好啦,今天关于轻伤重伤鉴定的事儿就给大家唠到这儿。

  • 第一,轻伤重伤有标准:不是主观感觉,而是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一法定标准。
  • 第二,鉴定流程要规范:一般由办案机关委托,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 第三,结果不服有办法:如果对初次鉴定结果不服,可以依法申请重新鉴定,但要提供合理的理由。

王律师最后再叮嘱一句:遇到人身伤害,首先是赶紧就医,保存好所有的医疗记录和证据,关于伤情鉴定的事,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按照法律程序来,别自己瞎猜,也别听风就是雨,如果拿不准,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给你出出主意,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大家有帮助!有其他法律问题,随时来找我聊,咱们下次再见!

轻伤重伤到底咋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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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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