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薪,打赢官司拿不到钱?强制执行,能直接找法人要钱吗?

普法百科6天前10

说起拖欠工资,真是一把辛酸泪,不少劳动者朋友被逼无奈,走上了维权路,好不容易打赢了劳动仲裁,甚至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以为终于能松口气,把血汗钱拿回来了,可现实呢?有些公司就是“老赖”,账上没钱,老板(也就是咱们常说的“法人”,准确说是“法定代表人”)却吃香喝辣,逍遥自在,这时候,大家心里肯定都在琢磨:法院强制执行,我能不能直接找公司的法人(法定代表人)要钱啊?他难道就没责任吗?

别急,咱们今天就好好掰扯掰扯这个事儿。

公司欠薪,打赢官司拿不到钱?强制执行,能直接找法人要钱吗?

咱们得把两个概念捋清楚:“公司”和“法定代表人”。 公司,在法律上是个独立的“法人”,它就像一个“法律上的人”,有自己的财产,可以独立承担责任,而法定代表人呢,简单说,就是代表这个“法人”(公司)对外办事儿的人,通常是咱们老百姓口中的“老板”或“老总”

强制执行,能不能直接找法定代表人个人要钱呢?

一般情况下,公司欠薪,那是公司这个“法人”的债务,按理说,应该由公司的财产来偿还,而不是直接找法定代表人个人,法院强制执行,也是先从公司的账户、资产(比如机器设备、车子房子等)入手,如果公司账上确实没钱,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了,那确实会比较麻烦,这就是所谓的“执行难”。

划重点了啊!这并不意味着法定代表人可以完全置身事外!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定代表人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法院也可以对其采取相应措施:

  1. 公司有能力履行,但法定代表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这种情况下,如果有证据证明法定代表人主导或参与了转移公司财产、隐匿资产等行为,来逃避支付工资,那么不仅公司要被执行,法定代表人个人也可能因为妨害执行而被罚款、拘留,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2. 法定代表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出资:如果公司是“空壳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没有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出资后又抽逃出去了,导致公司没钱发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未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股东(包括法定代表人)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这时候,法定代表人就可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用他个人的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
  3. 法定代表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这就是咱们常说的“法人人格否认”,如果法定代表人把公司的钱当成自己的钱,公私不分,导致公司无法偿还债务,那么法院可以“刺破公司面纱”,让法定代表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 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老赖”名单):一旦公司因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列入失信名单,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会被限制高消费,比如不能坐飞机、高铁,不能住星级酒店,子女不能上高收费私立学校等等,这虽然不是直接让他掏钱,但也是一种重要的惩戒。

“强制执行找法人”这个说法,不能简单地说行还是不行,关键看公司的财产状况,以及法定代表人有没有上述这些“坑”行为,如果法定代表人干干净净,公司确实经营不善没钱了,那通常不能直接找他个人,但如果他有上述那些操作,那对不起,跑不了!

那咱们劳动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该怎么办呢?

  • 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向法院提供你所知道的公司财产线索,比如公司账户、办公设备、厂房、车辆等。
  • 关注公司动态和法定代表人行为:如果发现法定代表人有转移财产、高消费等可疑行为,及时向执行法院反映并提供线索。
  • 咨询专业律师:把你的情况详细告诉律师,让律师帮你分析,看是否存在可以追究法定代表人个人责任的情形,调查股东出资情况、公司财务混同情况等,这些都需要专业知识和经验。
  • 申请将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即使暂时不能直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也要积极申请法院对其采取限制措施,给他施加压力。

建议参考:

  1. 及时申请强制执行:拿到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后,千万不要拖,在法定期限内(通常是2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 积极提供财产线索:你越了解公司和法定代表人的情况,法院执行起来就越有方向,平时多留个心眼,保存好相关证据。
  3. 区分“公司”与“法定代表人个人”:不要上来就认定法定代表人必须掏钱,要客观看待,但也不能放弃追究其可能存在的责任。
  4.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如果执行遇到困难,感觉无从下手,强烈建议咨询或委托专业的律师介入,律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查询公司工商档案、财务信息,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等,为你争取最大权益。
  5. 保持耐心和理性:执行过程可能漫长且复杂,要有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但也要相信法律的公正。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条针对一人公司,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唯一股东,且财产混同,则需担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小编总结:

“拖欠工资强制执行找法人”是一个复杂但又至关重要的问题。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原则上应以公司财产承担责任,但这绝不意味着法定代表人可以“万事大吉”,在特定情况下,法定代表人需要为公司的债务“买单”。

作为劳动者,咱们既要懂法,也要会用法,遇到拖欠工资且执行困难的情况,一定要保持冷静,积极行动,及时向法院提供线索,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法律会为咱们撑腰,但也需要咱们主动去争取,每一分血汗钱都来之不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咱们义不容辞!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正在为此烦恼的你。

公司欠薪,打赢官司拿不到钱?强制执行,能直接找法人要钱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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