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不交社保,员工只能忍气吞声?
老王在城郊一家电子厂干了三年,每天流水线工作十小时,月底拿到手的工资却总是“缺了一块”,直到孩子生病住院,他才发现公司根本没给他交社保,医药费全部自掏腰包,老王欲哭无泪——这年头,怎么这么多厂子连社保...
老张在城南一家五金厂干了快五年,每天流水线上忙得脚不沾地,直到上个月孩子生病住院,想用医保报销时,他才猛然发现——工厂压根没给他交过社保,去找人事理论,对方轻飘飘一句“厂里效益不好,大家要共渡难关”,就把人打发了,老张蹲在医院走廊一根接一根抽烟,胸口堵得慌:这些年工资条上明明扣了社保钱,怎么到头来成了空头支票?
这可不是个别现象,不少制造企业把社保当成“可选项”,有的玩起“拖延战术”——说好试用期后交,结果拖到员工离职都没影;更隐蔽的招数是按最低基数缴纳,表面看五险齐全,实际退休金比应得的缩水大半,这些操作背后,藏着老板们的小算盘:省下社保支出相当于直接增利,更何况很多工人压根不懂怎么维权。
但你知道吗?社保根本不是老板赏的“福利”,而是受《劳动法》保护的法定权利,养老保险关乎你干不动了能否体面生活,医疗保险决定大病来时会不会一夜返贫,工伤保险更是生产线上的“护身符”,工厂不交社保,等于在你人生的重要关口提前撤走了安全网。
2019年,在塑料厂做了三年的老李被辞退时才发现,公司一直按当地最低工资的60%给他缴社保,他带着工资条找到劳动仲裁委,主张公司补足差额,公司辩称“工人自愿签了放弃社保协议”,但仲裁委明确指出:放弃社保的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无效条款,最终判决工厂补缴养老、医疗等社保差额近4万元,另支付经济补偿金1.5万元。
这个案子透出两个关键信号: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这句话的“必须”二字,堵死了工厂任何推脱的借口。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
——记住30天这个期限,超过就是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这是你的“王牌”,意味着工厂违法时,你走人还能拿赔偿。
社保就像买房时的承重墙,平时看不见,可一旦地震来了,没墙的人最先倒下,很多工人担心“撕破脸丢工作”,但你想过吗?今天忍气吞声,明天可能连看病的钱都凑不齐。法律从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当你攥紧工资条、考勤记录这些铁证走进劳动监察大队时,天平已经向你倾斜。
记住三步维权口诀:
一谈(正式要求公司补缴)、
二搜(保存劳动合同、工资卡流水)、
三举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
如果工厂用“辞退”威胁,反而送你一个拿双倍赔偿的机会——因为打击报复维权员工,是法律最不能容忍的恶意行为。
你流的每一滴汗都该有保障,别让无良工厂偷走你未来的安全感。
(注:本文案例为典型情景改编,具体法律适用需结合实际情况,维权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
工厂不交社保,员工只能忍气吞声?,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老张在城南一家五金厂干了快五年,每天流水线上忙得脚不沾地,直到上个月孩子生病住院,想用医保报销时,他才猛然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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