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走却被逼走?工资还被克扣拖欠,咋办?

普法百科1分钟前1

嘿,打工人!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明明干得好好的,公司却变着法子让你“主动”辞职?什么调岗到犄角旮旯啊,故意刁难穿小鞋啊,甚至直接放话“你走了我们才好招人”,这还不算完,辛辛苦苦挣的工资,要么这个月拖下个月,下个月拖下下个月,要么就是找各种理由七扣八扣,到手的钱缩水一大半,遇上这种事儿,真是糟心透顶,感觉自己的血汗钱和尊严都被踩在地上摩擦!

咱们就来好好掰扯掰扯“被迫离职”和“克扣、拖欠工资”这两件事儿,看看遇到这种情况,咱们打工人到底该怎么办,怎么才能把属于自己的血汗钱一分不少地拿回来!

不想走却被逼走?工资还被克扣拖欠,咋办?

啥叫“被迫离职”?简单说,就是不是咱不想干了,是公司的一些操作太过分,把咱逼得没办法,不得不走,比如说,公司没按合同约定发工资,或者干脆就拖着不给;再比如,公司随便改咱的工作岗位、降咱的工资,还不跟咱商量;或者公司的规章制度特别不合理,严重损害了咱的利益,甚至工作环境有危险,公司也不管不顾,这些情况下,咱劳动者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这不算咱主动辞职,这叫“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然后是“克扣工资”和“拖欠工资”,这俩其实经常一起出现。“克扣工资”就是公司没正当理由,随便扣你工资,比如绩效没达标(但合同里没写清楚怎么扣)、迟到几分钟就罚一大笔钱,这些都可能算克扣。“拖欠工资”就更直接了,到了发薪日,公司找各种借口,说资金周转不开啦,老板不在啦,就是不给你发,这就是拖欠。记住了,工资是咱出卖劳动力换来的,是咱的血汗钱,公司没权利随便扣,更没权利拖着不给!

一旦遇上被迫离职,工资又被克扣、拖欠,咱们能主张哪些权益呢?最核心的有两点:第一,拿回属于自己的全部工资,一分都不能少!第二,因为是公司的过错导致咱被迫离职,咱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你没听错,是有补偿金的!这个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呢?一般是每工作满一年,公司就要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一般是指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说到这儿,肯定有朋友要问了:“道理我都懂,可公司就是耍赖,我能怎么办呢?”别慌,办法总比困难多!

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收集证据!这可是打官司、讲道理的本钱,你得把能证明你和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合同、工牌、工服、考勤记录、工资条、银行流水)、公司克扣或拖欠工资的证据(比如工资条对比、和老板或hr的聊天记录、催薪的邮件短信等)、以及证明你是“被迫离职”的证据(比如公司逼迫你离职的书面通知、调岗降薪的通知、你提出异议的记录等等)都好好收集起来,复印备份,原件一定要保管好!

第二步,和公司协商。拿着证据,可以先试着跟公司好好谈谈,把你的诉求说清楚,比如要求补发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有时候公司可能就是看你好欺负,你一拿出证据,态度强硬一点,他们可能就怂了,协商不成是常有的事,别灰心,咱们还有别的招。

第三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以直接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里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把你的情况和证据跟他们说清楚,劳动监察部门会出面帮你跟公司沟通,责令公司改正,这也是一个比较直接有效的途径。

第四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前面几步都不管用,或者公司还是拒不支付,那咱就得走法律程序了——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免费的,你需要写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把你的诉求、事实和理由写清楚,再附上你的证据材料,提交给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受理后,会开庭审理,然后作出裁决。劳动仲裁是打官司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如果你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才能去法院起诉。申请劳动仲裁是有时效的,一般是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你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可别错过了时间!


建议参考:

  1. 保持冷静,理性应对:遇到这种事,谁都会生气,但千万别一时冲动做出过激行为,比如旷工、损坏公司财物等,那样反而可能让自己陷入被动。
  2. 证据为王,及时固定:从一开始就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聊天记录、邮件、通知、工资流水等,能保存的都保存好,最好做个备份。
  3. 主动沟通,留存记录:和公司沟通时,尽量采用书面形式(邮件、微信、短信等),口头沟通的话,事后可以发个消息给对方确认一下沟通内容。
  4. 了解法规,清楚权益:多了解一点《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这些和咱们打工仔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5. 及时维权,不要拖延:发现问题苗头不对,就要开始准备,别想着“算了,忍忍就过去了”,越拖可能越难解决,证据也可能丢失。
  6. 寻求帮助,抱团取暖:如果自己搞不定,可以向当地的工会组织、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也可以和有类似遭遇的同事一起商量对策。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小编总结:

遇到被迫离职还被克扣、拖欠工资这种事儿,咱打工人千万别自认倒霉,更不能忍气吞声!一定要记住,咱们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关键在于要勇敢站出来,懂得收集证据,用对方法,通过合法途径去维权,从和公司协商,到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再到申请劳动仲裁,一步步来,总有办法能把咱们的血汗钱拿回来,还能争取到应有的经济补偿。 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学法、懂法,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如果你身边有朋友遇到类似情况,也欢迎把这篇文章分享给他们,让我们一起对不公说“不”,维护咱们打工人的正当权益!

不想走却被逼走?工资还被克扣拖欠,咋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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