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法院强制执行到底靠不靠谱?能拿到钱吗?
哎,说起这拖欠工资的事儿,真是能把人逼疯!辛辛苦苦干活,就盼着发工资那点念想,结果老板一句“没钱”就给打发了,搁谁身上不窝火?协商、投诉,能想的办法都想了,最后好不容易走到法院,拿到了胜诉判决,以为这下总该能拿到血汗钱了吧?结果呢,老板还是那句“没钱”,耍赖到底!这时候,咱们手上的判决书难道就成了一张废纸?别急,这时候还有最后一招——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这强制执行,到底是个啥流程?真能把钱要回来吗?今天咱就好好聊聊这个话题,给咱憋屈的打工人支支招!
咱得明白,不是说老板一拖欠工资,咱就能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它得有个“东西”让法院去“执行”才行啊!这个“东西”就是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啥意思呢?就是说,你得先跟老板掰扯清楚,通过劳动仲裁,或者仲裁后不服再到法院起诉,最终拿到一个仲裁裁决书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而且这个文书已经过了上诉期,或者二审终审了,确定老板就是得给你钱,给多少钱,这时候,如果老板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打死不掏钱,那咱就可以拿着这份“尚方宝剑”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
那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会咋做呢?这可是大家最关心的,法院的执行法官可不是吃素的,他们手上有不少“硬家伙”。第一步,法院会向老板(也就是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告诉他赶紧把钱交出来,并且如实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有些老板可能就是不见棺材不掉泪,收到通知就怂了,乖乖把钱还了,这是最顺利的。
但如果老板还是不当回事,或者干脆玩失踪,那法院的“大招”就要来了!法院会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去查老板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子、股票、基金等等所有值钱的玩意儿。一旦查到有钱,法院可以直接冻结、划拨他的银行账户,把欠你的工资划到法院账户,再转给你,要是查到他有房子、车子,法院也可以依法查封、扣押,然后进行拍卖、变卖,用卖来的钱给你发工资。
你以为这就完了?还有更狠的!如果老板明明有钱却故意藏起来,或者转移财产躲着不还,法院可以对他进行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那可是要坐牢的!法院还能把老板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咱们常说的“老赖”名单。一旦上了这个名单,老板可就惨了:不能坐飞机、高铁,不能住星级酒店,不能买房买车,孩子都不能上私立学校,简直是寸步难行!还有一招,法院可以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还能限制他高消费,让他在生意场上、社交圈里都抬不起头。
所以你看,法院强制执行的力度还是挺大的。但话说回来,也不是所有案子都能顺利执行回来钱,如果老板真的是一穷二白,名下啥财产都没有,那法院也只能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以后发现他有财产了,你再申请恢复执行,这种情况相对还是少数,大部分老板多少还是有点家底或者履行能力的,就看法院能不能查到,以及老板够不够“自觉”了。
给咱打工人的几点建议参考:
- 及时维权,别拖!工资被拖欠了,赶紧收集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先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不行就走劳动仲裁,时间拖得越久,证据越难收集,老板转移财产的可能性也越大。
- 拿到生效文书是前提!没有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法院是不会受理强制执行申请的。
- 主动提供财产线索!你最了解老板的情况,如果你知道老板在哪家银行有存款,或者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一定要及时告诉执行法官,这能大大提高执行效率。
- 多跟执行法官沟通!申请执行后,要保持和执行法院的联系,了解案件进展,积极配合法官的工作。
- 平常心看待,理性维权!虽然强制执行是最后希望,但也要有心理准备,不是所有“老赖”都能立刻被制服,但只要咱们坚持不懈,法律最终会给咱们一个公道。
相关法条链接(供参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详细规定了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或单位时,被限制高消费的具体情形。
小编总结:
“拖欠工资不给”,法院强制执行是咱们打工人最后的法律保障,也是最有力的武器。它不是一纸空文,而是能实实在在给“老赖”老板施加压力,帮助咱们追回血汗钱的有效途径,当咱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老板耍赖皮的时候,千万别忍气吞声,一定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一步步走下去,直到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份报酬,过程可能会有点漫长和曲折,但请相信,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咱们辛辛苦苦挣的钱,一分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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