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到手社保却失踪?高邮私企这些操作你可能正在经历!

普法百科6天前9

老张在高邮一家小型机械厂干了三年,每月工资照发,但最近因生病住院才发现——公司压根没给他交社保!医疗费全自掏腰包时,他才懵了:“明明合同签了,工资也没少发,怎么社保就‘蒸发’了?”这不是个例,而是许多高邮私企员工正在面临的隐形剥削


在高邮的民营经济生态中,部分私企为降低成本,常采用“发工资不交社保”的潜规则,企业主或许觉得“钱给到位就行”,员工也可能因缺乏法律意识或担心失业而沉默,但社保不仅是福利,更是法律强制保障的底线

比如某纺织厂员工李姐,月薪6000元,公司却将社保费用折现为500元“补贴”发给她,看似双赢,实则危机四伏:当她因工伤索赔时,因无社保记录无法认定劳动关系;退休后更将面临养老金缺失的困境。企业用短期现金置换长期保障,实则是将风险转嫁给员工

更隐蔽的是,一些企业通过“阴阳合同”或拆分工资(仅按最低基数交社保)来规避责任。劳动者到手工资或许看似正常,但社保账户的“缩水”直接削弱了医疗、失业、养老等多重保障


建议参考

若你发现企业未缴社保:

  1. 立即核对: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查询社保缴费记录;
  2. 沟通取证:与HR沟通时保留工资条、劳动合同、聊天记录;
  3. 投诉举报:向高邮市劳动监察大队实名投诉(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
  4. 法律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时,可同时主张补缴社保+经济补偿金。
    企业主应意识到:合规缴费虽增加成本,但规避社保的罚款最高可达欠缴额的3倍,且可能面临员工集体诉讼。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社保不是企业的“施舍”,而是劳动者的法定权益。高邮私企的“工资到手,社保没有”套路,本质是漠视法律与社会责任的短视行为,无论是员工还是企业,唯有坚守法律底线,才能构建真正的共赢生态——劳动者的保障兜得住,企业的根基才稳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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