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我炒了他,能拿到补偿吗?

普法百科4周前 (09-10)4

嘿,打工人!辛辛苦苦上班,就盼着发工资那一天,结果老板一句“没钱”就给打发了?日子还得过,工资却遥遥无期,这时候,不少朋友可能就动了“不干了”的念头,但这可不是简单的“辞职”,这叫“被迫离职”!因为老板拖欠工资,咱们被迫走人,能拿到补偿吗?这钱好拿吗?今天就跟大伙儿好好聊聊这个事儿。

啥是“被迫离职”?

简单说,就是不是我不想干,是公司把我逼得没办法了,我才走的,比如最常见的,就是公司拖欠工资,而且是长时间、经常性地拖欠,沟通了也没用,那员工确实没法安心工作,生活都成问题了,可不就得被迫离职嘛,这跟咱们自己嫌工作不好主动辞职,或者犯了错被公司开除,那可是两码事儿!

这种情况下,到底能不能拿到补偿?

答案是:能!必须能!而且是法律明确支持的!

根据咱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如果公司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更重要的是,因为这个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还得给咱们经济补偿金!这可不是小数目,是按咱们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来算的,每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一般是指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那要满足啥条件才能拿到这笔补偿呢?

  1. 公司确实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这是大前提,啥叫“未及时”?就是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发薪日,或者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发薪日,还没发工资,啥叫“未足额”?就是发了,但没按合同约定的数额发,少了一大截,也没合理理由,偶尔晚个一两天,公司也及时说明了情况,并且很快补上了,这种可能不算,但如果是长期拖欠,或者恶意克扣,那肯定没跑。

  2. 离职原因必须写明白!这一点非常关键!你在给公司的离职通知里,一定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写上:“因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本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现通知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千万别写什么“个人原因”、“家庭原因”之类的,你要是写了“个人原因”,那后面再想要经济补偿,可就难上加难了,等于自己放弃了权利。

  3. 证据!证据!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空口无凭,法律是讲证据的。

    • 劳动合同:证明你和公司有劳动关系,里面一般也约定了工资标准和发薪日。
    • 工资条、银行流水:证明公司应该发多少,实际发了多少,有没有拖欠,拖欠了多久。
    • 考勤记录:证明你确实上班了,付出了劳动。
    • 和老板/HR的沟通记录:比如催工资的微信、短信、邮件记录,证明你尝试过沟通,但问题没解决。
    • 公司发布的拖欠工资通知:如果有的话,那更是直接证据。

公司耍赖不给怎么办?

别慌!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这是咱们打工人维权的重要途径,准备好上面说的那些证据,写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交到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一般会先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会开庭审理,然后作出裁决,只要证据确凿,公司拖欠工资的事实清楚,仲裁委一般都会支持咱们的诉求,判决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建议参考:

  1. 先礼后兵,尽量协商。发现工资没按时发,第一时间跟公司负责人或HR沟通,了解情况,要求尽快发放,并保留好沟通记录,有时候公司可能真的遇到暂时困难,沟通后能解决最好。
  2. 书面通知,保留证据。如果协商无果,决定被迫离职,一定要书面提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离职原因是“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通知书最好通过快递(如EMS)寄送,并在快递单上注明“因拖欠工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保留好快递底单和签收记录,自己也要留一份复印件或电子版。
  3. 收集证据,越多越好。前面提到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沟通记录等,都要好好保存,原件复印件都准备着。
  4. 及时维权,别拖过时效。劳动仲裁的时效一般是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别因为觉得麻烦或者怕得罪人就一直拖着,错过了时效可就麻烦了。
  5. 不懂就问,寻求帮助。如果觉得自己搞不定,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他们能给你更具体的指导。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老板拖欠工资,员工被迫离职,不仅可以要求公司结清所欠工资,还能依法拿到一笔经济补偿金。这是咱们劳动者应有的权利,千万别因为不懂法或者怕麻烦就放弃了,关键在于,离职原因要写对,证据要保留好,维权要及时,遇到这种糟心事,别慌,也别忍气吞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咱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攥在自己手里!

老板欠薪,我炒了他,能拿到补偿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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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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