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我就要跳楼?咱劳动者的命就这么不值钱?
“轰隆”一声,又一个工友因为老板拖欠工资,爬上了工地的脚手架,扬言不给钱就跳下去!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我这心里就跟针扎似的疼,咱劳动者辛辛苦苦,起早贪黑,图个啥?不就是想凭本事挣口饭吃,养活一家老小吗?可偏偏就有那么些黑心老板,揣着咱的血汗钱,吃香的喝辣的,就是拖着不给咱发工资。
这钱,是咱的辛苦钱、活命钱啊!老板一句“没钱”,就能把咱几个月甚至一年的付出全都抹杀掉?谁家里没点急事?孩子上学、老人看病、房贷车贷,哪一样不要钱?被逼到绝境,有些人就真的动了“一了百了”的念头,觉得只有用自己的命去“赌”,才能换回本该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兄弟姐妹们,我必须得大声说一句:千万别走这条路!生命只有一次,比什么都重要!你想想,就算你真的用这种极端方式把钱要回来了(而且这还不一定!),你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家里的顶梁柱塌了,老人谁养?孩子谁管?他们后半辈子怎么办?那些黑心老板,或许会受到道德谴责,甚至法律制裁,但你的命没了,这一切对你和你的家人还有意义吗?
再说了,跳楼讨薪,不仅要不到钱,反而可能把自己“作”进去!你在公共场所采取这种极端行为,很可能会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你可能会被拘留,罚款,这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太不值当了!
那有人就问了:“律师,那老板欠薪,我们难道就只能眼睁睁看着,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
当然不是!天无绝人之路,咱有法律撑腰!遇到老板拖欠工资,咱得冷静,得理智,更得拿起法律武器,堂堂正正地把钱要回来!
具体该怎么做呢?听我给你捋捋:
- 咱得留好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加班证明、跟老板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只要能证明你在那儿干活了,老板欠你多少钱,这些都是宝贝,一样都不能少!
- 先礼后兵,找老板好好谈谈。有时候老板可能真是遇到点困难,咱可以协商一下什么时候能发,能不能先给一部分,记得谈的时候,最好也留个证据,比如录音。
- 如果老板耍赖皮,那就直接去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这是最直接有效的办法之一,把你的证据一交,跟他们说明情况,他们会出面帮你跟老板交涉,责令老板限期支付工资,很多时候,劳动监察一出面,问题就解决了。
- 要是劳动监察协调不了,或者老板还是不给,那就去申请劳动仲裁。这个过程可能稍微复杂一点,但也是免费的,仲裁委裁决下来,如果老板还不执行,咱还可以拿着裁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法院帮你把钱要回来!
- 如果老板欠薪数额巨大,或者有恶意转移财产、跑路等行为,那可能就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了。这时候,咱可以直接去公安机关报案,让老板承担刑事责任!
咱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欠薪的是老板,理亏的是他们,咱没必要用伤害自己的方式去维权。
建议参考:
- 保持冷静,切勿冲动:极端行为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
- 及时维权,不要拖延:劳动仲裁和诉讼都是有时效的,别等过了时间,有理也说不清了。
- 抱团取暖,联合维权:如果是很多工友一起被欠薪,大家可以联合起来,一起去投诉、仲裁,人多力量大,效果也更好。
- 寻求帮助,善用资源:很多地方都有法律援助中心,对于经济困难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让专业的律师帮你打官司,也可以咨询工会组织,他们也会为劳动者提供帮助。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针对农民工群体的专门保障条例,力度很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小编总结:
工友们,咱出来打工,是为了更好的生活,不是来玩命的!老板欠薪固然可恨,但咱得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而不是拿自己的生命去“买单”。生命至上,合法维权才是王道!记住那些维权的途径,保留好证据,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你的血汗钱,一定能要回来!有困难,找法律,找政府,找我们这些愿意帮你的人,千万别一时糊涂,做让自己和家人后悔一辈子的事!咱劳动者的尊严和权益,要用合法的武器去争取,而不是用自己的生命去“赌”!
老板欠薪,我就要跳楼?咱劳动者的命就这么不值钱?,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