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思念会在哪个瞬间悄悄找上门?
哈喽,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朋友,也是一名处理过不少婚姻家事案件的律师,今天咱们不聊那些冷冰冰的法条,来聊聊一个特别私人,但又可能很多经历过离婚的朋友都会碰到的问题:离婚后,到底多久会开始思念对方呢?...
离婚,对很多人来说,像是一场漫长战役后的“和解”,也像是一段关系彻底画上句号的“解脱”,刚离婚那会儿,有的人可能会感觉松了一口气,终于不用再争吵,不用再压抑自己了,但“解脱”之后,生活并不会自动变得一帆风顺,很多朋友都会问我:“律师,离婚后是不是过段时间就好了?”或者“离婚后多久,才算是真正安全了,不会再有什么麻烦了?”
说实话,这个问题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就像每个人的婚姻故事都独一无二一样,离婚后危机的“潜伏期”和“爆发点”也千差万别,但根据我这些年的观察和经验,有几个时间段或者说几种情况,大家尤其需要留意。
危机,可能在你最意想不到的时候出现
刚离婚的头几个月,通常是情绪波动最大的时候,忙着分割财产、搬离原来的家、适应一个人的生活,甚至可能还要安抚孩子的情绪,这个阶段,人虽然累,但因为事情多,反而没太多时间去“胡思乱想”。
那危机通常会在什么时候悄悄冒头呢?
“平静期”后的“后遗症”显现:大概是离婚后半年到一年左右,当离婚初期的各种手续、纷争都尘埃落定,生活似乎暂时恢复了平静,这时候,很多人才真正开始面对内心的失落、孤独,或者对未来的迷茫,尤其是当看到别人家庭和睦,或者遇到生活中的困难无人分担时,那种被放大的负面情绪很容易让人崩溃,这时候,如果没有及时调整,很容易出现心理危机,影响工作和生活。
“协议履行期”的矛盾爆发:这可能发生在离婚后几个月,也可能是一两年后,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当初约定得好好的,但对方突然以各种理由拖欠或者减少支付;或者是探望权,一方总是找借口阻挠另一方见孩子,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冲突,甚至闹上法庭,我见过不少因为几百块抚养费,或者一次探望受阻,双方又撕破脸皮的情况。
“生活变动期”的连锁反应:比如一方再婚、工作调动、或者孩子到了新的成长阶段(如升学、青春期),原来的离婚协议或判决可能就不再适应新的情况,这时候,如果双方不能好好沟通协商,很容易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产生新的纠纷。
所以你看,离婚后的危机,真不是说过了某个时间点就万事大吉了,它更像是一颗需要我们时刻关注的“不定时炸弹”,可能因为各种内外因素被引爆。
以案说法:王女士的“平静”下的暗涌
王女士和前夫张先生离婚的时候还算“和平”,孩子归王女士抚养,张先生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每周可以探望孩子一次,离婚后的头半年,双方都相安无事。
可就在离婚快一年的时候,问题来了,张先生换了份工作,收入提高了,但也更忙了,他开始经常“忘记”支付抚养费,或者以“加班”、“出差”为由,减少探望次数,王女士一开始想着前夫可能真的忙,没太计较,但时间一长,抚养费拖欠越来越多,孩子也因为见不到爸爸而情绪低落。
王女士找到我的时候,眼圈红红的,说:“律师,我以为离婚了就好了,没想到这都快一年了,还是这么多事,他现在条件好了,是不是应该多给点抚养费?他老不来看孩子,对孩子影响多不好啊!”
这个案子就是典型的“协议履行期”出现的危机,当初的协议在新的生活变化面前,出现了不适应,后来,我们帮助王女士收集了张先生收入增加的证据,以及他未按时支付抚养费、未按约定探望的证据,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调整抚养费数额,并保障探望权的正常行使,法院支持了王女士的合理诉求。
法条链接:
遇到类似王女士这样的情况,大家可以参考以下法律规定:
律师总结:
各位朋友,通过上面的分析和案例,我想告诉大家:
离婚后的路或许不易,但请相信,只要我们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好应对各种可能的准备,积极面对,就一定能跨过那些坎,迎接属于自己的、平静而美好的新生活,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有任何法律问题,也欢迎大家随时咨询。
离婚后,危机何时会悄悄找上门?,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离婚,对很多人来说,像是一场漫长战役后的“和解”,也像是一段关系彻底画上句号的“解脱”,刚离婚那会儿,有的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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