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成老赖?潍坊这起案子给你敲响警钟!
朋友张口借两万,说好三个月就还,结果一拖就是三年,电话不接、微信拉黑,最后连人影都找不着?更气的是,人家日子照常过,车照样开,饭照样吃,就是不还钱——这种人,我们俗称“老赖”。 山东潍坊就曝出一起典...
朋友开口借钱,信誓旦旦说“下个月就还”,结果一拖就是两三年,电话不接、微信拉黑,人影都见不着?更离谱的是,对方明明有房有车,日子过得风生水起,却死活不肯还你那几万块,在咱们山西静乐县,这种事儿真不少,很多人碍于情面,一开始不好意思催,后来想追回,却发现对方已经成了“专业老赖”。
最近我就接手了一个发生在静乐县的真实案子,当事人李大姐,借给同村亲戚老王五万元应急,说是孩子上学用钱,当时连借条都没写,就凭着一张转账记录和几句语音,结果两年过去了,老王不仅没还钱,还在村里盖了新房,买了新车,李大姐上门讨要,对方直接翻脸:“谁欠你钱?你有证据吗?”一句话把她怼得哑口无言。

这时候,很多人可能会选择认栽,觉得“算了,几万块买个教训”,但我想告诉你:法律从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也绝不会纵容恶意逃债的“老赖”!
我们接手后,第一时间帮李大姐整理证据:银行转账流水、微信聊天记录(虽然没写借条,但对方明确说过“这钱我记着,年底一定还”)、还有两个知情人的证言,最关键的是,我们在一次通话中录了音——老王亲口承认“是借了五万,但现在手头紧”。
拿着这些材料,我们向静乐县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法院审理后认定:即便没有书面借条,但结合转账记录、语音沟通内容及证人证言,足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最终判决老王在十日内偿还本金5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
更关键的是,在执行阶段,我们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查到老王名下有一辆价值十几万的SUV,立即查封并启动拍卖程序,消息一出,老王急了,主动联系李大姐求和解,三天内就把钱全部还清。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不是所有“老赖”都硬气到底,很多时候他们就是赌你不敢告、懒得追,只要你敢拿起法律武器,他们往往比你还怕进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口头约定+实际交付,也能构成有效借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第一,借钱一定要留痕,哪怕对方是亲戚朋友,也别怕麻烦,写张借条,注明金额、用途、还款时间,最好让对方按个手印,没有借条?至少保留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录音证据。
第二,催款要及时,动作要果断,不要等到三年诉讼时效快过了才想起来要钱,一旦发现对方有拖延迹象,就要开始固定证据,必要时发律师函,施加压力。
第三,别怕打官司,法院是你最后的防线,很多人觉得“打官司费时费力”,但现实是,现在法院立案便捷,小额诉讼程序简单高效,而且一旦胜诉,进入执行阶段,老赖的日子只会越来越难熬——限高、失信、查封财产,甚至可能坐牢。
在静乐县这样的小地方,人情社会更复杂,但正因如此,才更要让那些心存侥幸的“老赖”明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不追,钱不会自己回来;你敢告,正义才有可能落地。
如果你也有被拖欠的钱,别再犹豫了。
不是你太较真,而是这个世界,必须有人站出来,为公平说话。
朋友开口借钱,信誓旦旦说“下个月就还”,结果一拖就是两三年,电话不接、微信拉黑,人影都见不着?更离谱的是,对方...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