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被拖欠,强制执行这条路到底该怎么走?去哪儿申请才管用?
辛辛苦苦上班,就盼着发工资那一天,结果遇上老板拖欠工资,真是让人窝火又无奈!协商、投诉、仲裁……一圈下来,如果老板还是铁了心当“老赖”,那咱们劳动者手里攥着生效的法律文书(比如仲裁裁决书、法院判决书),最后一招就是申请强制执行了!
问题来了:这强制执行,到底该去哪儿申请呢?总不能瞎跑吧?跑错了地方,不仅耽误时间,还可能错过最佳时机,血汗钱可就更难要回来了!
你得明白一个大前提:强制执行不是你想申请就能随便申请的,它得有个“尚方宝剑”——那就是生效的法律文书。比如说,你已经经过了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老板要付你工资,而且这个裁决已经生效了(双方都没去法院起诉,或者起诉后法院维持了仲裁结果);或者你直接去法院起诉了,法院已经判决老板支付工资,判决书也生效了,只有拿到了这样的“判决书”或者“裁决书”,你才有资格谈“强制执行”。
拿到了这些“尚方宝剑”,老板还是不乖乖掏钱,咱们就该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了。去哪儿申请强制执行呢?
找法院!找法院!找法院!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 如果你的案子是经过劳动仲裁,并且仲裁裁决已经生效,而老板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付款义务,那么你要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简单说,就是老板公司在哪儿,或者老板有财产(比如房子、车子、银行存款)在哪儿,你就可以去那个地方的法院申请。
- 如果你的案子是经过法院判决(包括一审判决后双方都没上诉,或者二审终审判决)生效的,那么你直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行。
这里有个小细节要注意: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是去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是哪个法院,你可以看一下你的仲裁裁决书最后,通常会有提示,告诉你如果一方不履行,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没写,就按上面说的“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来。
劳动监察部门能直接强制执行吗?很多朋友可能会问,通常情况下,劳动监察部门(现在一般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监察部门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劳动监察部门本身没有直接的强制执行权,最终还是要通过法院来实现,最终的落脚点,很多时候还是法院。
核心就是一句话:当老板拖欠工资,并且你已经拿到了生效的法律文书(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对方仍不支付时,你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建议参考:
- 尽早行动,别拖延!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期限的,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千万别过了这个期限,不然法院可能就不受理了!
- 材料准备要齐全!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你需要准备:
- 强制执行申请书(这个法院有模板,可以去要或者网上下载);
- 你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 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仲裁裁决书、法院判决书等);
- 被执行人(也就是欠你钱的老板或公司)的财产线索(这个非常重要!比如老板的银行账号、公司的办公地址、名下的车辆、房产信息等等,你知道多少提供多少,能大大提高执行效率)。
- 多跟执行法官沟通!提交申请后,法院会立案,然后分配给具体的执行法官,你可以记下法官的联系方式,时不时问问案件进展,积极提供你了解到的新的财产线索。
- 保持耐心,也别灰心!执行过程可能不会一帆风顺,尤其是如果对方确实没什么财产可供执行,但只要咱们手里有生效文书,只要对方一有财产,法院就可以随时恢复执行。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此条间接说明劳动监察部门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行政处理决定)
小编总结:
被拖欠工资确实是件糟心事,但咱们劳动者有法律撑腰!申请强制执行的关键是先拿到生效的法律文书,然后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常是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申请。
整个过程可能需要一点时间和耐心,但为了咱们的血汗钱,一定要坚持下去!准备好材料,积极配合法院,提供尽可能多的财产线索,相信法律会给咱们一个公正的结果,维权路上,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祝你早日拿到属于自己的辛苦钱!
工资被拖欠,强制执行这条路到底该怎么走?去哪儿申请才管用?,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