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1年以上未清偿,到底会怎么样?这些后果你必须知道!
生活中,谁都可能遇到手头紧的时候,偶尔逾期个十天半个月,只要赶紧还上,可能影响还不算太大,但如果逾期1年以上未清偿,那性质可就完全不一样了,这可不是简单一句“忘了”或者“没钱”就能轻飘飘带过的,今天咱就好好聊聊,这逾期一年以上,到底会给你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麻烦”,希望能给有类似困扰的朋友提个醒。
征信报告上的“大黑点”是跑不了的,想想看,你的征信报告就像一张“经济身份证”,逾期一年多,这记录就像一个大大的污点,醒目地刻在上面,未来你想贷款买房、买车,银行一查征信,看到这个,十有八九会拒之门外,就算侥幸能贷,利息也可能比别人高很多,更别说现在有些工作单位招聘,尤其是涉及财务、金融的岗位,也会查征信,这对你的职业发展都可能造成影响。
利息和违约金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你以为逾期了就只还本金吗?没那么简单,借款合同里一般都会约定逾期利息和违约金,而且这些费用往往不低,逾期一年多,这笔额外的费用可能已经相当可观,让你原本就沉重的债务负担更加雪上加霜,到时候,你欠的钱可能比当初借的本金多出去一大截,想要还清就更难了。
催收电话和短信可能会让你“不得安宁”,虽然现在监管严格了,暴力催收少了,但合理范围内的催收还是会有的,银行或者贷款机构可能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联系你,甚至会联系你的家人朋友(如果当初留了紧急联系人的话),这不仅会影响你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还可能让你感到非常尴尬和压力山大。
更严重的是,你可能会面临被起诉的风险,欠款金额比较大,逾期时间又这么长,银行或贷款机构为了追回欠款,很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一旦被起诉,法院判决你还钱,如果你还是不履行,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到时候,你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里的钱可能会被冻结划扣,名下的财产也可能被查封拍卖,如果实在没钱还,还有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老赖”名单,一旦成了“老赖”,那可就麻烦了,不能坐飞机、高铁,不能住星级酒店,甚至连孩子上学、考公务员都可能受到限制。
所以说,逾期1年以上未清偿,绝对不是小事,它会像一块巨石压在你的心头,影响你的信用、生活、工作,甚至家庭,如果你现在正处于这样的困境,千万不要破罐子破摔,觉得反正都这样了,无所谓了,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会让问题越来越糟。
建议参考:
如果你真的遇到了逾期1年以上未清偿的情况,别慌,试试这样做:
- 正视问题,停止以贷养贷:首先要勇敢面对,不要再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拆东墙补西墙,那样只会让债务无底洞越来越深。
- 主动联系债权人,说明情况:找个合适的时间,主动给银行或贷款机构打电话,坦诚地说明自己的经济状况和逾期原因,表达你愿意还款的意愿,看看能不能协商一个新的还款方案,比如停息挂账、分期还款等,态度一定要诚恳,毕竟是你欠了钱。
- 梳理债务,制定还款计划:把自己所有的债务都列出来,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然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制定一个详细的还款计划,哪怕每个月还一点点,也要让对方看到你的诚意和行动。
- 努力赚钱,增加收入来源:在保证基本生活的前提下,想办法多赚点钱,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做些兼职,或者提升自己的技能找份更好的工作,只有收入增加了,才能更快地把欠款还清。
-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债务实在太多,自己不知道怎么处理,可以考虑咨询专业的债务处理律师或者相关机构,他们或许能给你一些更专业的建议和帮助。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