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辞职后,老板欠我的工资还能要回来吗?

普法百科1分钟前1

大伙儿好啊,今天咱们来聊个挺让人闹心的事儿——被迫辞职了,可老板还欠着工资不给,这可咋办?您是不是也遇到过这种糟心事?本来好好地上着班,结果公司或者老板一方各种操作,不是克扣工资,就是让你干这干那超出合同范围,甚至还可能给你穿小鞋,让你待不下去,逼着你自己提离职,这“被迫辞职”的滋味,那可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更让人憋屈的是,离职了,本该结清的工资,老板却开始耍赖皮,拖着不给。这时候,很多朋友可能就慌了神:“我都自己辞职了,是不是这工资就黄了?”“老板会不会说我是主动走的,所以工资就不给了?”

被迫辞职后,老板欠我的工资还能要回来吗?

您先别慌,也别自认倒霉!工资肯定能要!而且必须要!咱们辛辛苦苦上班,付出了劳动,拿工资天经地义,老板没任何理由拖欠!

您得明白啥叫“被迫辞职”?这可不是您一拍脑门说走就走那么简单,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一些过错行为,比如没按合同约定发工资、没给您交社保、强迫您加班还不给加班费、或者让您在不安全的环境下工作等等,这些情况把您逼得没办法了,才提出的离职,这种情况下,您可不是“主动辞职”,而是“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被迫辞职后,工资还能要回来吗?答案是:必须能!老板拖欠您的工资,不管您是因为啥原因离职的,只要您提供了劳动,这工资他就赖不掉,哪怕是您“主动辞职”,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也得一分不少地给您,更何况,您这是“被迫辞职”,老板本身就理亏。

不仅如此,如果是因为老板的过错导致您被迫辞职,您除了要回工资,说不定还能拿到一笔“经济补偿金”呢!这可是个关键点,很多人都不知道,经济补偿金怎么算?一般是按您在这家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可不是小数目哦!

那具体该怎么做才能把工资和补偿要回来呢?

  1. 收集证据是王道!这绝对是最重要的一步,您得把能证明您在这家公司工作过、以及老板拖欠工资、还有您是被迫辞职的证据都收集好,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加班通知、跟老板的聊天记录(关于欠薪、被迫离职原因的)、您提交的辞职信(辞职信里最好写明是因为老板哪些过错导致您被迫辞职的)等等,越全越好。
  2. 先礼后兵,尝试协商。您可以先跟老板好好谈谈,把您的诉求说清楚,看看能不能私下解决,有时候老板可能就是想拖着,您一较真他就怂了,但记住,协商的时候也可以悄悄录音,万一谈崩了,这也是证据。
  3. 协商不成,果断维权!
    •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您可以带上相关证据,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们会出面帮您调解处理,效率有时候还挺快的。
    •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投诉没解决问题,或者您还想主张经济补偿金,那就要走劳动仲裁这条路了,劳动仲裁是免费的,您需要写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把您的诉求、事实和理由写清楚,再附上证据材料,提交给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出来后,如果老板还不执行,您可以拿着仲裁裁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维权要及时!劳动仲裁的时效一般是一年,从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您的权利被侵害那天算起,可别拖太久,过了时效,想要回来就难了。


建议参考:

  • 务必保留好所有证据!这是您维权的基石,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 辞职信的写法很重要。如果是被迫辞职,一定要在辞职信中明确指出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哪些违法行为(比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导致您无法继续工作,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千万别写“个人原因”辞职,那样可能就拿不到经济补偿金了。
  • 不懂就问!如果对法律程序不清楚,可以拨打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咨询,或者去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别因为怕麻烦或者觉得不懂法就放弃自己的权益。
  • 保持冷静和理智。遇到这种事生气在所难免,但维权过程中一定要冷静,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别采取过激行为。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小编总结:

被迫辞职后老板还拖欠工资,这事儿您真不用忍!您付出了劳动,就有权利拿到应得的报酬。只要您证据在手,按照法律程序一步步来,工资不仅能要回来,说不定还能拿到额外的经济补偿,千万别因为觉得“胳膊拧不过大腿”就放弃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国家对劳动者权益保护越来越重视,法律是咱们坚强的后盾,遇到这种糟心事,别慌,别怕,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吧!证据!证据!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祝您维权顺利!

被迫辞职后,老板欠我的工资还能要回来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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