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承诺不交社保,公司被告了?律师,这锅员工不背!
最近有个案子在圈里传得挺热闹——某公司跟员工签协议时说好“不交社保,直接折现”,结果员工离职后反手一个仲裁,公司不仅得补缴,还赔了钱!老板直呼冤枉:“明明是你情我愿的事,怎么就成了我违法?”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掰扯,所谓“自愿放弃社保”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嘴上说“不用交”,法律可不认账!
很多公司觉得:“员工自己同意不交社保,白纸黑字签了协议,总该没问题吧?”
但真相是: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
哪怕员工签字按手印、哪怕公司把社保折成现金发到工资里、哪怕双方嘴上说得天花乱坠——只要没交社保,员工随时能反悔,一告一个准。
法律上这叫“违反强制性规定”,协议条款自始至终无效!
比如之前深圳有个案例,员工老王和公司签了《放弃社保声明》,拿了补贴,离职后他申请仲裁,要求补缴社保,公司大喊:“你当初可是自愿的!”仲裁委直接怼回去:“自愿违法也是违法,补缴!赔偿!”
说白了,社保不是“可选项”,而是“必选项”,就像你不能因为孩子同意不上学,就让他辍学打工——法律保护的不仅是个人意愿,更是社会公共利益。
员工能反悔,公司只能认栽?
是的,而且员工操作空间很大:
更扎心的是:公司之前发的“社保补贴”还要被追回——因为这是基于无效协议给的,员工属于“不当得利”。
相当于公司钱花了,锅还得背。
别以为员工签了字就万事大吉——法律永远给劳动者留着后门。
律师建议:老老实实交社保,别耍小聪明!
公司别省小钱亏大钱
社保折现看似省了成本,实则风险爆炸,补缴+滞纳金+赔偿金+工伤风险,随便一项都能让企业喝一壶。
合规缴费才是真·省钱。员工也别贪眼前小利
拿社保补贴看似赚了,实则丢了养老、医疗、生育等长期保障,万一发生工伤,老板给的补贴够不够治腿都难说。
社保是你抗风险的底线,别拿未来赌明天。如果已经“协议放弃”,赶紧补救
- 公司主动找员工补签合同、补缴社保;
- 员工可保留工资条、协议等证据,随时维权。
附:相关法条
-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 《社会保险法》第60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三)》第1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损失为由,要求赔偿损失的,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说好不交社保”就像“说好一起闯红灯”——出了事,责任还得自己扛,无论是企业还是员工,都别心存侥幸,社保是劳动者的安全网,也是企业的防火墙。合规之路看似最笨,却最稳当。
口头承诺不交社保,公司被告了?律师,这锅员工不背!,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