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纸黑字承诺不交社保,这真的能作数吗?

普法百科4秒前1

老铁们,今天咱们聊一个职场中常见但杀伤力极大的坑——公司让你签《不交社保承诺书》,可能有些老板会跟你掏心掏肺:“你看,社保扣掉你一部分,公司还要贴一大笔,不如直接折现发给你,你到手更多,我也省事,双赢!”听上去挺诱人是吧?钱多拿了,公司也“大方”了,好像没人吃亏,但你稍微琢磨一下就知道,这根本不是“共赢”,而是“共输”——你输得更惨。

我来给你捋一捋,社保是什么?它不是普通的福利,而是国家强制企业给员工缴纳的法定保障,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这五大保险,放弃社保,等于主动扔掉你未来的救命钱,更扎心的是,哪怕你白纸黑字签字同意了,这份《承诺书》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是的,完全无效!就像你跟别人签“我自愿不呼吸”一样荒唐——法律根本不认可你放弃基本保障的权利。

你可能会问:“我自己愿意的,也不行?”不行,因为社保缴纳义务是法律对企业设置的强制性规定,不因你们之间的私下协议而改变,这就好比你不能跟别人签合同说“我自愿做你的奴隶”——法律根本不承认这种所谓的“自愿”,所以即使你签了字,公司仍然是违法的,你依然有权随时反悔,要求公司补缴。


⚖️ 以案说法:小张的社保“糊涂账”

来看一个真实案例(根据裁判文书网改编,为保护隐私略去具体信息)。
员工小张入职时,公司说:“签个字,社保就不交了,但每月多发1500元补贴。”小张一想,到手钱多了,就签了《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结果三年后他生病住院,医药费一大笔,却因为没有医保全得自费,更惨的是,他因为病情需要长期休养,公司直接解除了合同,连经济补偿金都不愿意给。

小张一气之下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支付补偿金。
公司理直气壮拿出他签字的承诺书,说:“这是他自愿的!”
但仲裁委和法院都一致认定:承诺书无效
法院认为,依法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不因员工承诺而免除,最后判决公司必须为小张补缴三年社保,同时因未依法缴社保导致员工医保损失,公司还需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赔偿责任。

你看,哪怕你当初“心甘情愿”,法律依然会站在你这边,但问题在于——你的时间、精力、健康损失,公司会赔吗?难。


📘 法条链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8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 & 第46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这意味着,企业不交社保是明确的违法行为,即使你签了承诺书,仍有权要求补缴、投诉举报甚至离职并要求赔偿。


💡律师总结几句真心话

站在律师角度,我也理解很多小公司生存不易,有时候确实想“省成本”,但从员工角度看,社保是你人生的安全垫——看病能报销、退休有养老金、失业有补助、生孩子能领津贴……这些长远利益远比眼前多出来的几百几千块钱重要。

如果你遇到公司让你签这种协议,记住三点:

  1. 别轻易签字,哪怕对方说得天花乱坠;
  2. 如果已经签了,依然可以维权,法律不认可这种承诺;
  3. 保留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承诺书原件、沟通记录等。

必要时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咨询专业律师,你的权利不是由一纸无效承诺书决定的,而是法律赋予的。

职场上,妥协换不来尊重,依法才能走得更远。


希望这篇文章能帮你或者你身边的朋友避掉这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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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纸黑字承诺不交社保,这真的能作数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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