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说起打工挣钱这事儿,最怕的就是啥?活儿干了,汗流了,到了发薪日,老板却开始打太极,工资一拖再拖。这时候,不少朋友心里就犯嘀咕,老板欠薪不给,我能炒了他还拿补偿吗?

普法百科1个月前 (09-07)5

老板欠薪不给,我能“炒”了他还拿补偿吗?

咱们打工人出来混,图的就是个安稳和公平,工资,就是咱们付出劳动最直接的回报,也是养家糊口的根本,可要是遇上那种“老赖”老板,工资一欠就是仨月半年,日子可就难了,这时候,除了催薪,很多人会想:我能不能不干了?不干了的话,就这么走了,是不是太便宜他了?有没有什么说法?

答案是:能!不仅仅是能辞职,你还可能拿到一笔经济补偿金!

听到这,是不是心里亮堂点了?这可不是空穴来风,咱们国家的法律是明确站在咱们劳动者这边的。

什么是“被迫辞职”?

简单说,就是因为老板一方存在过错,比如最常见的拖欠工资,导致咱们劳动者实在没办法再干下去了,不得不提出辞职,这种情况下的辞职,跟咱们平时自己不想干了、或者找到了更好的工作而主动辞职,是完全两码事!

最关键的区别在于:被迫辞职,咱们有权向老板索要经济补偿!

这笔经济补偿可不是小数目,它是按照你在这家公司工作的年限来算的,每满一年,就给你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一般是指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被迫辞职”具体要怎么做呢?

  1. 可不是口头说说就行!你得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写清楚因为什么原因辞职,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这个书面通知非常重要,一定要保留好证据,比如用EMS邮寄(记得在快递单上写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及内容概要),或者通过公司内部能留下记录的系统提交。

  2. 理由必须“法定”!不是说老板让你不高兴了就能“被迫辞职”拿补偿,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才可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就是其中非常典型的一条!通知里一定要把这个理由写明白、写准确。

  3. 保留好证据!这是老生常谈但至关重要的一点。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考勤记录、跟老板或HR催讨工资的聊天记录、之前的发薪通知……所有能证明你在这家公司上班、以及公司确实拖欠你工资的证据,都要好好保存!这些都是你日后可能维权时的“弹药”。

  4. 别自己“裸辞”!有些人一气之下,啥也不管就不去上班了,这可能会被公司反咬一口说你旷工,一定要按规矩来,发出书面通知,然后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合同约定或公司制度)办理工作交接。

如果老板还是不给补偿怎么办?

别慌!可以先跟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就可以拿着你的书面通知、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如果支持了你的请求,公司还不执行,你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建议参考:

  • 及时行动,别拖延!发现老板拖欠工资,先友好协商催讨,保留好催讨记录,如果催讨无果,要果断拿起法律武器。
  • 书面通知是关键!务必以书面形式提出“被迫辞职”,并明确注明理由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证据意识要加强!平时就要有意识地收集和保存与工作相关的各种证据,尤其是涉及工资发放的。
  • 咨询专业人士!每个案子具体情况可能不同,如果觉得复杂,及时咨询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或者专业的律师,他们能给你更具体的指导。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老板拖欠工资,员工是完全可以“被迫辞职”的,并且有权要求老板支付经济补偿!这不是“闹脾气”,这是法律赋予咱们劳动者的正当权利。

关键在于,你要用对方法,留好证据,走正规流程。别因为怕麻烦或者被老板吓唬几句就放弃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咱们辛辛苦苦干活,就该拿到应得的报酬,如果遇上不公,勇敢一点,法律会给你撑腰!有理有据,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哎,说起打工挣钱这事儿,最怕的就是啥?活儿干了,汗流了,到了发薪日,老板却开始打太极,工资一拖再拖。这时候,不少朋友心里就犯嘀咕,老板欠薪不给,我能炒了他还拿补偿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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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

哎,说起打工挣钱这事儿,最怕的就是啥?活儿干了,汗流了,到了发薪日,老板却开始打太极,工资一拖再拖。这时候,不少朋友心里就犯嘀咕,老板欠薪不给,我能炒了他还拿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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