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工资我辞职,能要到2N赔偿吗?
哎,说起打工那点事儿,最让人闹心的莫过于老板拖欠工资了,辛辛苦苦干活,就盼着发薪日能松快松快,结果左等右等,工资就是不见踪影,这时候,不少朋友可能就动了辞职的念头,想着“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但辞职归辞职,咱们付出的劳动不能白白打水漂啊!最近就有朋友问我:“律师,公司欠我好几个月工资了,我要是因此辞职,能拿到那个传说中的2N赔偿吗?”
这问题问得挺关键的,今天咱就好好聊聊这个“拖欠工资被迫离职”和“2N”的事儿。
咱得明白啥叫“被迫离职”,简单说,就是公司做了一些让员工实在没办法继续干下去的事情,员工不得不辞职,这种情况下,员工是有权向公司要经济补偿的。
那“2N”又是个啥呢?这“N”指的是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算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算半个月工资。“2N”其实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一般是公司没有合法理由就把员工开除了,员工才能拿到这个2N的赔偿。
好,现在回到核心问题:因为公司拖欠工资,我“被迫离职”,能拿到2N吗?
这里有个关键点大家要记牢:通常情况下,仅仅因为“拖欠工资被迫离职”,员工主张2N赔偿是比较困难的。为啥呢?
因为根据咱们《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员工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根据第46条,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就是N),注意哦,这里是“经济补偿金N”,而不是“赔偿金2N”。
那2N啥时候才能拿到呢?简单说,就是公司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你没犯啥大错,公司也没提前通知,就突然把你开除了,这就可能构成违法解除,你就可以要求2N的赔偿金。
“被迫离职”和“公司违法辞退你”是两码事。
- 被迫离职(因公司过错)-> 员工主动解除 -> 公司支付N(经济补偿金)。
-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主动解除且违法 -> 员工可以要求2N(赔偿金)。
那是不是说,公司拖欠工资,咱辞职就只能拿N,2N想都别想?也不是绝对的,比如说,如果公司不仅拖欠你工资,在你还没辞职的时候,它就先下手为强,找个莫须有的理由把你给辞退了,那这就另当别论了,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的辞退行为被认定为违法,你就可以主张2N的赔偿金,拖欠的工资也必须要给你结清。
核心在于区分你是“主动因公司过错而离职”还是“被公司违法辞退”。
如果你因为公司长期、严重拖欠工资而“被迫离职”,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通知了公司,那么你有权获得的是N倍的经济补偿金,而不是2N的赔偿金,2N通常对应的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建议参考
- 保留证据是王道:不管啥时候,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银行流水、跟老板或hr的沟通记录(微信、邮件等),只要能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干过活、约定了多少钱工资、公司没发工资,都要好好留着。
- “被迫离职”要“书面”且“说明理由”:如果你决定因为拖欠工资辞职,千万别口头一说就走人,最好是写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写明是因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通过快递(保留好快递单和签收记录)或邮件(发送到公司官方邮箱并确认对方收到)等方式送达给公司。
- 先协商,后仲裁:离职后,可以先跟公司协商要经济补偿金和拖欠的工资,协商不成,就赶紧去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别拖过了时效!
- 2N的适用场景要分清:如果公司是违法辞退你,那你就大胆主张2N,如果是你自己因公司过错被迫离职,主要是主张N的经济补偿和拖欠的工资。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自治区、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被拖欠工资确实是件让人糟心的事儿,大家辛辛苦苦工作,就是为了那份应得的报酬,当遇到这种情况时,一定要保持冷静,了解清楚自己的权利,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而被迫离职,咱们有理有据去要N倍的经济补偿金,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而2N的赔偿金,更多是针对公司违法辞退员工的情况。
不管是N还是2N,关键在于咱们手里要有证据,并且按照法律程序来维权,如果自己搞不清楚,别犹豫,及时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他们能帮你分析情况,争取最大的权益,希望大家都能顺利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工作顺心!
公司欠工资我辞职,能要到2N赔偿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