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到底多久能起诉对方?

普法百科33秒前1

嗨,朋友们,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名处理过不少离婚案子的律师,离婚这事儿,本身就够让人闹心的了,可有时候,这婚离了,事儿还没完,一方突然发现另一方藏了财产,或者觉得当初孩子抚养费给少了,这时候就会琢磨:“我现在还能起诉对方吗?离婚后到底过了多久就不能起诉了?”

这问题问得挺普遍,但答案还真不是“一刀切”那么简单,我就用大白话给您好好说道说道。

离婚后,到底多久能起诉对方?

您得明白,离婚后能不能起诉,多久内可以起诉,这得看您因为啥事儿起诉,不同的事儿,法律规定的“保质期”可不一样。

最常见的两种情况:

  1. 财产分割有争议,或者发现了新的财产:比如说,离婚的时候,一方稀里糊涂就签了协议,后来才发现对方偷偷转移了一套房,或者某个银行账户里有一大笔钱没拿出来分,这种情况下,您当然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

    • 那这个“保质期”是多久呢?是从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藏了财产、或者财产分割不均那天算起,3年内您得去法院起诉,过了3年,您再想起诉,对方一提时效问题,法院可能就不支持您了。
    • 这里的“应当知道”是个法律概念,不是您说“我就是不知道”就行,房子登记在对方名下,离婚后您才偶然得知,那从得知那天算,但如果房子就明晃晃在那儿,您离婚时自己没注意,那可能就会被认定为“应当知道”。
  2. 子女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问题:离婚时约定了抚养费,可后来孩子上学了、生病了,开销大了,或者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经济能力下降了,这时候想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或者对方一直不给抚养费,能不能起诉?当然能!

    • 这个有时间限制吗?只要孩子还没满18周岁,或者虽然满了18周岁但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您都可以随时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或增加抚养费。
    • 那如果孩子都成年了,以前的抚养费对方没给够,还能追讨吗?这个就得看具体情况了,通常也是有时效限制的,一般也是从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年。

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就是当初是协议离婚,后来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里的约定。离婚协议里写好了对方要给您10万块补偿,结果到期了一分不给;或者约定了孩子归您,对方却偷偷把孩子带走了,这种情况下,您也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 这个起诉时间呢?从离婚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那天起,如果对方没履行,您就可以起诉了,这个时效也是3年,如果离婚协议里没约定什么时候履行,那从您要求对方履行,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或者在您给的合理期限内还不履行那天起算3年。

再补充一个,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如果离婚后,您才发现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出轨、家暴、重婚等重大过错行为,导致您离婚的,您也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 这个时效比较短,是1年。从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天起,或者从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生效那天起算,1年内要提出,过了这个时间,法院就不受理了。

所以您看,不是说离婚了就万事大吉,也不是说过了多久就一定不能起诉,关键看您起诉的是什么事儿,以及您是什么时候“发现”或者“应当发现”这个问题的。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吧,这样更直观。 李先生和王女士两年前协议离婚了,当时离婚协议里写了,夫妻共同财产就一套房子,归李先生,李先生补偿王女士50万,其他财产各自名下归各自。 结果呢,今年年初,王女士偶然发现,李先生在他们离婚前一年,偷偷在外面买了一辆价值80万的豪车,登记在他弟弟名下,离婚的时候根本没提这事儿!王女士气坏了,问我现在还能不能起诉把这车分了。

律师分析:在这个案子里,这辆豪车明显是李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先生故意隐瞒,王女士当时并不知情,王女士是“今年年初”才发现的,那么她的诉讼时效就从“今年年初”这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计算3年,王女士现在当然可以起诉,要求分割这辆被隐瞒的豪车,法院一般也会支持她的请求,并且可能因为李先生是恶意转移、隐瞒财产,在分割时会让李先生少分或者不分这辆车的份额。


法条链接:

  • 关于财产分割、离婚协议履行的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关于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转移财产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实践中,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应在离婚时提出,若离婚时未提出,离婚后发现对方有上述过错行为,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具体需结合司法解释和个案情况。)

律师总结:

“离婚后多久能起诉对方”,核心要看您起诉的事由是什么,以及您什么时候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

  1. 财产分割(包括发现隐藏、转移财产)、子女抚养费(未成年或特定成年子女)、履行离婚协议约定:一般是3年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
  2. 离婚损害赔偿:通常是1年诉讼时效,从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之日起算。

如果您离婚后遇到了糟心事,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别犹豫,也别自己瞎琢磨过没过时间。第一时间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让律师帮您分析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在诉讼时效内,以及如何收集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及时行动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 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如果您有具体的问题,欢迎随时留言或私信我,离婚不易,但生活总要继续,保护好自己和孩子才是最重要的。

离婚后,到底多久能起诉对方?,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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