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干活,工资却被拖欠?劳动局能直接出手强制执行帮我们要回血汗钱吗?
大伙儿辛辛苦苦上班,图的就是那份工资养家糊口,可偏偏就有些老板,揣着明白装糊涂,想尽办法拖欠工资,把我们劳动者的血汗钱当成了“唐僧肉”,这时候,咱们第一个想到的可能就是找“劳动局”帮忙,那么问题来了,...
劳动局能帮要押金。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若用人单位违法收取押金,劳动者可向劳动局投诉,劳动局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退还。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对于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押金的行为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加以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就从法律层面保障了劳动者不会被用人单位以不合理的理由收取押金。
当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收取押金的情况时,是可以向劳动局寻求帮助的。劳动局作为劳动行政部门,具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职责。一旦劳动者向劳动局投诉用人单位收取押金的问题,劳动局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劳动局通常会采取以下措施。会对劳动者的投诉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情的具体情况,确定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违法收取押金的行为。如果经过调查确认用人单位确实存在违法收取押金的情况,劳动局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收取的押金退还给劳动者。
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退还押金,劳动局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这一系列的措施表明,劳动局在处理用人单位收取押金的问题上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处理手段的。
劳动者在向劳动局投诉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押金条等,以便更顺利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局在帮助劳动者索要被用人单位收取的押金方面,是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法律解析: 劳动局能帮要押金。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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