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劳动合同后不给本人合法吗

普法百科1秒前1
法律解析:

签署劳动合同后不给本人不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明确赋予了劳动者持有劳动合同文本的权利。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有义务将其中一份合同交付给劳动者。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会使劳动者在很多情况下处于不利地位。例如,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合同是证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证据。如果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可能会在维权过程中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难以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无法清晰证明自己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关键信息。

若用人单位存在签署劳动合同后不给劳动者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提供属于自己的那份劳动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若因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责任。所以,从法律规定和实际影响来看,签署劳动合同后不给本人是不合法的行为,劳动者应积极维护自己持有劳动合同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分享举报
拖欠劳动者工资多久是违法的行为
« 上一篇2秒前
×
15
2025 09

签署劳动合同后不给本人合法吗

法律解析: 签署劳动合同后不给本人不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